明年起节能汽车、部分新能源汽车恢复全额征收车船税,车船税随‌交强险由保险机构代收‌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纳税人新取得及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征收车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关键词阅读:车船税 交强险 新能源汽车

责任编辑:栎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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