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保险宁波分公司违规被罚2.5万,停新业务两年!总经理方红萍个人遭罚8.5万!

2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信息,因财务数据不真实、未将营业执照以及加盖所属法人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置于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未与高级管理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永安保险销售(陕西)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两年,方红萍(时任永安保险销售(陕西)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8.5万元。

责任编辑:栎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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