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融监管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因虚列费用、用于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被处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时任永诚财险山西分公司个人客户营销部/个人客户运营部主要负责人刘学峰因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此外,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用于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虚列费用用于营销活动”,也被处以责令改正并罚款25万元;时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主要负责人尚瑾因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全部评论


机会情报
- 未来已来!算力革命席卷全国,多家上市公司迎来黄金发展时期,这些巨头或将一飞冲天!
- 重磅!全球稳定币监管框架加速落地,Circle上市引爆数字金融新纪元,千亿美元市场迎来新机遇!
- 【重磅利好】网络安全新政策出台,VPN概念迎来黄金发展期,产业链或将全面爆发!
- 二甲双胍大幅提升长寿率,从“降糖老将”进阶为“抗衰黑马”
- 现象级赛事激活区域经济,苏超文旅融合效应催生足球概念股领涨
- 兵器装备集团实施战略分立,汽车业务独立央企开启产业新格局
- 全球外骨骼机器人市场正进入高速增长期
- 稳定币之后,香港或扩大虚拟资产交易范围,点燃数字货币更多远景
- 工信部持续强化算力供给,相关算力基建或进一步提速
- ChatGPT支持MCP,AI应用有望加速发展!详解AI智能体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