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财产保险深圳分公司因数据不真实 被罚25万元

  7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公布了对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行政处罚,该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王宏伟。

  处罚信息显示,富德财产保险深圳分公司因数据不真实,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公司罚款25万元,对员工余丹庆予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员工陈君儒予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富德财产保险深圳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该公司参保人数128人。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德产险”)是一家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是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成员公司。公司于2012年5月7日开业,总部设在深圳,注册资本金35亿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余丹庆、陈君儒)

关键词阅读:富德财产保险 银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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