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如实记录、虚构中介业务 2月份北京两家财险公司被罚47万
2020-03-06 14:43:03
来源:
金融界网站
2月份,北京银保监局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开出4张罚单,共计47万罚款。被罚原因在两种情况:1、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2、虚构保险中介业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6号 | 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7号 | 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8号 | 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9号 | ||
被处罚当事人 | 个人姓名 | 李欣 | 郝蒙 | 罗卫东、吴晓东 | 刘文涛 | |
单位 | 名称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通州营销服务部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第一营业部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朝阳支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李欣 | 贾超 | 罗卫东 | 韦康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案件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通州营销服务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第一营业部未如实记录车险业务及管理费案件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朝阳支公司未如实记录车险业务及管理费案件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责令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改正,并处罚款15万元;对李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 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通州营销服务部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郝蒙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 责令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第一营业部改正,并给予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罗卫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吴晓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 责令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朝阳支公司改正,并给予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刘文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北京银保监局 | 北京银保监局 | 北京银保监局 | 北京银保监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0年2月11日 | 2020年2月11日 | 2020年2月11日 | 2020年2月13日 |
全部评论
机会情报
- 2024,人形机器人量产元年!传感器为最大边际变化,或带动A股上演“奔跑吧机器人”
- 风电龙头积极布局新市场,风电行业景气度改善在即、估值及机构持仓处于历史低位
- 特斯拉市值一夜大涨5944亿,消息称FSD进入中国已扫清关键障碍
- OpenAI与英国《金融时报》内容合作,优质语料库为训练关键
- 万科一季度销售面积居行业第一,房地产板块再获强化
- 一季度利润暴涨31倍!这一行业产品连续涨价,或进入业绩爆发期
- 2024五一档新片预售票房破亿,行业景气度向上,AI+视频为今年重点方向
- 清华团队发布中国版Sora,加快影视剧本IP+优质视频、文字语料相关公司应用端收入确认落地
- 各地将解除对特斯拉禁停禁行限制,产业链相关标的有望持续受益
- 晶科能源火灾背后,新晋江西首富李仙德的数百亿豪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