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国寿财险被罚38万

  国寿财险北京市分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北京银保监局责令国寿财险北京市分公司改正,并给予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薛冷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阅读:国寿财险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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