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地严打!南京开展“人伤黄牛”非法活动专项整治工作
9月17日,《国际金融报》记者从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公众号获悉,日前,南京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开展打击“人伤黄牛”非法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宁扫黑办〔2019〕5 8号),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部署南京地区开展“人伤黄牛”非法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了市扫黑办、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市律协、省保险行业协会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这是继上海破获特大“人伤黄牛”骗保案后,又一地区对“人伤黄牛”说“no”!
何为“人伤黄牛”?江苏保险行业协会解释称,“人伤黄牛”是指在交通事故人伤案件的理赔过程中,收取伤者高额代理费或买断伤者赔付权,通过虚构伤情、造假鉴定等手段向保险公司高额索赔,获取非法利益的不法分子,其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保险行业秩序。
据介绍,“人伤黄牛”屡屡得手的原因多为两种套路:一是低价“买断”事故,取得代理权;二是篡改病史,夸大伤残等级。
具体来看,由“人伤黄牛”在医院等地安插的“眼线”在第一时间获得人伤事故消息,并想方设法阻止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联系,与伤者达成协议,低价“买断”事故,牟取赔偿金差价。
之后再在伤残鉴定上做文章,这是“人伤黄牛”获利的主要方式,通过篡改医疗记录、伪造病例,将小伤改成大伤,无残评为伤残,低残评为高残,从保险公司牟取巨额赔款。
江苏保险行业协会认为“人伤黄牛”有以下三点危害:
一是侵占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伤者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人伤黄牛”为牟取巨额非法利益,利用伤者的身体伤残造假牟利,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
二是扰乱金融保险秩序。“人伤黄牛”通过阻止保险公司与伤者联系,取得造假索赔材料后,直接向法院起诉主张高额赔偿,让保险公司无法向客户提供正常理赔服务;有些“人伤黄牛”采用软暴力方式干扰保险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三是腐蚀拉拢相关人员,败坏风气。“人伤黄牛”用不法手段在事故处理、理赔查勘、急救运送、医院救治、伤残鉴定、法院起诉各个环节安插了眼线,不少人沦为“人伤黄牛”谋取不法利益的工具,败坏了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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