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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恒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
产品名称 |
信恒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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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类别 |
年金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团体保险、主险 |
保险公司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投保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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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
趸交、年交、月交 |
缴费期限 |
趸交 |
保障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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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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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公司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年金 年金领取方式有一次性领取年金、按年或按月领取年金。年金领取起始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年金领取起始日可以是被保险人在法定退休年龄的生日或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年金领取方式和年金领取起始日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在年金领取起始日之前,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年金领取方式。 (1) 一次性领取年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本公司按照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余额向年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年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 按年或按月领取年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本公司根据投保人选择的年金领取类型,将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余额按本合同年金领取标准转换为按年或按月领取的定额平准型年金或十年固定定额平准型年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 定额平准型年金:本公司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按年或按月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年金,直至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十年固定定额平准型年金:本公司自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按年或按月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年金,并保证给付10年(该10年为保证给付期间)。如年金受益人领满10 年后该被保险人仍生存,本公司继续给付年金直至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该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间内身故,本公司将继续向剩余固定年金的受益人给付剩余固定年金,直至保证给付期间届满,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零时前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个人账户中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个人账户中未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由投保人决定是否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
离职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零时前离职的,本公司将向离职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该被保险人离职时个人账户中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中未归属部分转入投保人账户,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单红利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投保人、被保险人有权参与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在年金领取起始日零时前,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本公司每个保单年度会向投保人提供红利通知书,告知投保人分红的具体情况。 若确定有红利分配,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该红利将按照红利来源,分别计入“投保人账户”、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的“已归属部分”和“未归属部分”。已注销的个人账户不参与红利分配。
保单红利派发日期 本合同保单红利派发日期为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