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找到了中意的保险产品,您是不是想以最低的价格购买该保险,我们为您提供了这个信息平台,您只需在这里注册或登录后,添写您的保险需求,将有最优秀保险代理人与您联系。
附加铂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 |
产品名称 |
附加铂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 |
 |
保险类别 |
万能险、生死两全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附加险 |
保险公司 |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投保年龄 |
|
缴费方式 |
|
缴费期限 |
|
保障期限 |
|
产品特色 |
|
保险责任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限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自本附加合同第3个保单周年日起(含当日),若被保险人仍生存,则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随时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我们按申请的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申请的金额不得超过申请当时本附加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生存保险金后,个人账户价值按该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金额等额减少。
身故保险金 若本附加合同于被保险人18周岁之前生效,且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之前身故,则我们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本附加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 (2)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之日的个人账户价值。 若本附加合同于被保险人18周岁之前生效,且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之后(含24时)身故,则我们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本附加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的105%; (2)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之日的个人账户价值。 若本附加合同于被保险人18周岁之后(含18周岁)生效,且被保险人于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之前身故,则我们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本附加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的120%; (2)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之日的个人账户价值。 若本附加合同于被保险人18周岁之后(含18周岁)生效,且被保险人于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之后(含24时)身故,则我们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本附加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的105%; (2)被保险人被认定身故之日的个人账户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