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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如意宝二号两全保险(万能型) |
产品名称 |
阳光人寿如意宝二号两全保险(万能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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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类别 |
生死两全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 |
保险公司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投保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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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
趸交 |
缴费期限 |
趸交 |
保障期限 |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5年 |
产品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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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本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发生在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含首个保单周年日),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身故发生在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本合同效力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