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
保障项目 保障利益给付方式 意外伤残保险金 最高30,000元 意外医疗保险金 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意外医疗费用(没有获得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需扣除免赔额80元),最高5,000元/次 重症监护室医疗保险金 最高5,000元/次 住院津贴保险金 25元/天×(实际住院天数-2天) 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50元/天×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的天数 手术津贴保险金 施行手术的津贴等级对应给付比例×3,000元/次 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 最高可获得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的90%(没有获得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为80%),最高4,800元/年 住院前、后门诊费用保险金 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前、后门诊费用×80%,最高200元/年 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30,000元 意外身故及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导致全残,我们将豁免主合同及附加合同应缴保险费。被保险人的保障将维持不变,直至22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