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附加豁免保险费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
产品名称 |
信诚附加豁免保险费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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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类别 |
疾病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附加险、传统型 |
保险公司 |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投保年龄 |
年龄在18至55周岁的人士 |
缴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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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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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期限 |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至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终止时止,且终止日不能超过被保险人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
产品特色 |
全面保障,持续保障,多重保障 注1 多达28种重大疾病保障。重疾保障最高达3次,每次最高达100%保额赔付。
重中之重——恶性肿瘤二次理赔保障 注1 特别针对恶性肿瘤提供二次理赔保障,等待期届满后,无论是首次确诊还是恶性肿瘤的复发、转移,都提供最高达100%保额赔付。
提前给付,及早治疗,实现“病向浅中医” 注2 “病向浅中医”,等待期届满后,符合及时援助保险金给付标准之10种常见多发疾病,将提前给付「及时予」基础保险金额的15%。
保费豁免,安心治疗,免除后顾之忧 注3 一旦确诊首次重大疾病并获得赔付,即豁免日后应缴保费,且保障依旧延续。
有病可治病,无病可保值 本计划具有现金价值,可实现病时有钱治病,无病可累积现金价值,准备随时可用的应急资金。 |
保险责任 |
1、如果所依附合同为非投资连结保险和非万能险,我们将从被保险人却确诊患有重大疾病后的下一期保险费开始和面你应交付的本附加合同及所依附合同的余下各期保险费,直至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获或免的保险费视为已缴付。
2、如果所依附合同为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险,我们将从被保险人却确诊患有重大疾病后的下一期保险费开始和面你应交付的本附加合同及所依附合同的余下各期保险费,直至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获或免的保险费视为已缴付,本附加合同富哦依附合同的保险费将按投资连结保险或万能险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进入你的保单账户。
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90天为等待期,在等待期届满前,若被保险人发生并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大疾病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