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找到了中意的保险产品,您是不是想以最低的价格购买该保险,我们为您提供了这个信息平台,您只需在这里注册或登录后,添写您的保险需求,将有最优秀保险代理人与您联系。
安邦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
产品名称 |
安邦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
 |
保险类别 |
疾病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团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保险公司 |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投保年龄 |
年满16周岁到65周岁 |
缴费方式 |
趸交 |
缴费期限 |
趸交 |
保障期限 |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确定,最长不超过一年。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零时起至期满之日二十四时止。 |
产品特色 |
保障全面 体贴入微:涵盖29种重大疾病保障,免除企业员工的后顾之忧 * 大病无忧 住院不愁:解决企业员工大病高额医疗费用的支付问题,贴心服务 * 超值保障 性价比高:低保费、高保障,赔付便捷,呵护备至 |
保险责任 |
等待期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第一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从本主险合同保险责任生效日起30天为等待期。对于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被医院诊断为本主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无息返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费,本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 投保人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30日提出续保的,无等待期。 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且经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确诊患本主险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并且自确诊之日起30日后仍生存,本公司按照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