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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附加乐康少儿年年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
产品名称 |
泰康附加乐康少儿年年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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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类别 |
少儿保险、疾病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附加险、传统型 |
保险公司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
投保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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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
趸交、期交 |
缴费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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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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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
精心专为少年儿童设计的17种重大疾病保障,涵盖儿童恶性肿瘤、严重Ⅲ度烧伤、重大器官移植等,保障实用,与您携手共护宝贝健康成长。 |
保险责任 |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内,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按您已交纳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数额向年年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年年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或者于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90 日后,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且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并初次确诊日之后每一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向年年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年年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者本附加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