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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稳健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停售) |
产品名称 |
泰康稳健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停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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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类别 |
万能险、生死两全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保险公司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
投保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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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
趸交 |
缴费期限 |
趸交 |
保障期限 |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五年 |
产品特色 |
综合保障,妥善周全 独立账户,专家理财 本公司为万能险建立单独账户,并为每一位投保人建立保单账户,由泰康人 寿资产管理公司的理财专家进行规模投资,客户有机会与本公司共同分享投资理 财收益。 利益保底,奖励多多 本公司为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设定了保证利率,保险期间内本合同保单账 户价值的保证利率为年利率2.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被保险人在约定的结算日生存,本公司还将分别于约定 的结算日向保单账户内分配持续奖金,用来增加投保人的保单账户价值。 |
保险责任 |
一、非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后身故,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非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非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为以下金额中较大者: 1、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合同保单账户价值; 2、投保人所缴保险费。
二、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含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之和: 1、按非意外伤害身故给付的保险金; 2、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投保人为该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投保并有效的所有泰康放心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系列产品以及泰康稳健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的保单账户价值累计超过150万元的,则前述产品该项给付累计最高以150万元为限;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时年龄达到或超过65周岁, 且投保人为该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投保并有效的所有泰康放心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系列产品以及泰康稳健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的保单账户价值累计超过5000元的,则前述产品该项给付累计最高以5000元为限。
三、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期满日,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生存保险金额为本合同保险期间期满之日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