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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龙年禧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
产品名称 |
正德龙年禧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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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类别 |
生死两全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保险公司 |
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投保年龄 |
出生满三十天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
缴费方式 |
趸交、年交 |
缴费期限 |
趸交 |
保障期限 |
至100周岁 |
产品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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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将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确在本主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以内,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
二、全残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导致全残,且确在本主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以内,本公司将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 上述两项利益给付中的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金额将按以下比例计算: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年龄 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比 不满一周岁 20% 满一周岁但不足二周岁 40% 满二周岁但不足三周岁 60% 满三周岁但不足四周岁 80% 满四周岁或以上 100%
若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金额小于本主险合同扣除已给付的生存利益给付后累计所交保险费的余额,则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金额等于该余额。
三、生存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3周年时仍生存,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
四、满期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
五、红利给付 在合同生效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公司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并派发红利。红利金额是不保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