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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停售) |
产品名称 |
新华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停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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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类别 |
生死两全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保险公司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投保年龄 |
30天到69周岁 |
缴费方式 |
期交 |
缴费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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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期限 |
10年、15年、20年、30年 |
产品特色 |
产品特色 缴费期限短 分期投入三五年,快速积累早规划 分红优势多 年度分红基数高,终了分红多回报 保障责任强 提供双倍意外保障 产品功能全 适用于教育、婚嫁、创业、养老 |
保险责任 |
1.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所缴保险费(不包括利息)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至缴费期满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疾病身故保险金=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身故时保单年度数/缴费期间; (3)被保险人于缴费期满至本合同期满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意外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缴费期满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2×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身故时保单年度数/缴费期间 ; (2)被保险人于缴费期满至本合同期满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公司按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的二倍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保单分红: 本合同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分红和终了分红。 本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若确定有红利分配,则按照有关监管规定,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红利分配。本公司将在保单前一生效对应日保险金额的基础上,按照所适用的分红率,增加您的保险金额,并作为下一次年度分红的基础。 终了分红所分配的红利包括以下三种: 1.满期生存红利 2.体恤金 3.特别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