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延礼:养老金融产品需兼备保障与增值

  如今,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受到广泛关注,为解决养老问题应运而生的个人养老金业务也在陆续开办。12月4日,原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国际金融论坛(IFF)2022全球年会上发表讲话时指出,“要正确认识我国人口结构变化,科学研判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尤其是金融方面要做好统筹安排。科学决策,未雨绸缪,这至关重要。”

  今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政策措施。周延礼表示,《意见》是加快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指导方针。但若想进一步推动《意见》落地,还需多方面配套政策跟进。

  周延礼调研发现,百姓对于养老税收优惠政策较为关注,这是决定消费者是否购买养老保险的一个重要考量。因此,税收优惠政策还需更具精准性。与此同时,养老金融产品的适应性还有待提升。“养老金融产品需兼备养老保障性功能和长期保持增值效果。如何提高产品吸引力,将庞大的家庭储蓄合理引导至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中,这是决定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效果的关键因素。”周延礼说。

  周延礼认为,政府部门的监管有效性也要进一步加强。“要区别普通金融产品、养老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产品,要守护好用户的保命钱。这是政府的职责,也是百姓购买养老金时的一个期待。”

  周延礼对推动我国养老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提出四点建议:

  首先,要多措并举推动我国养老第三支柱规范发展。“未来,我国养老金融市场应形成一个多元主体参与、多类金融产品供给、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的格局。”周延礼表示,需持续加大产品研发力度,进一步增强产品针对性、有效性。具体措施包括:完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允许不同收入群体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纳税安排;对灵活就业群体、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减少这类人群的缴费压力;对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制定专属会计标准、增值税政策,在个人养老金产品交易环节给予适当税收优惠。

  其次,提供适当的金融产品。针对具备不同风险特征的客户,要将投资者保护与适当性问题前置,嵌入产品设计的各个环节当中。“针对养老金产品持有人投资知识储备参差不齐的特点,在保证持有人自主选择的前提下,可以考虑设立一些‘默认资产配置规则’,引导持有人科学配置养老资产,实现风险控制与收益相对平衡。”周延礼说。

  再次,要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引导作用。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在资金量积累较大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等部门应联合发挥作用,引导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投入国家重大项目和重大战略性产业当中,提高投资收益水平、保障投资收益安全。

  最后,要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周延礼认为,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应充分保护个人养老金业务参与者合法权益,重点关注养老产品合法性、运行规范性、披露完整性和适度流动性。同时,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要组织监督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教育形式,充分宣传个人养老金的功能和作用,警示老人防范理财陷阱,使养老储蓄能够“增值保值”的观念深入人心。

关键词阅读:周延礼 养老金融产品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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