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峰:四大因素驱动重疾险发展

  健康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险等。就目前我国寿险市场看,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健康保险主要险种。在当前和未来一段期间,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主要是重疾险和医疗保险的发展。

  一个保险产品能否发展起来,取决于市场环境。市场环境主要包括国家发展意愿、监管政策导向、市场发展潜力和产品发展利益所在。这也是驱动重疾险发展的四个基本因素。

  国家战略提升商业健康保险地位

  (一)商业健康保险已经提升到国家战略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其中明确提出,“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鼓励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商业健康保险已经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

  2019年7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

  (二)商业健康保险已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印发,明确提出:“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三)已经确立短期发展目标

  2020年1月,银保监会等13个部门联合发文《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到2025年,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规模超过2万亿元。”

  2021年行业健康险保费收入8447亿元,距离2万亿元还有很大的差距。

  监管导向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2020年12月,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银保监会有关领导表示,银保监会从五个方面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一是扩面。二是固本。三是增效。四是强基。五是提质。

  新时期保险公司任务已经明确。2020年12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提出,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开发更多针对大病的保险产品,做好与基本医保等的衔接补充,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能力。促进开发适应广大老龄群体需要和支付能力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将医保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通过有序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合作,促进提升健康保险发展和服务水平。

  市场潜力吸引保险公司参与

  (一)从保障覆盖看市场发展潜力

  中国是14亿多人口的保险市场,是全世界最大的、开发中的寿险市场。

  《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编制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重疾险有效单合计2.18亿件,被保险人数1.68亿,重疾险人口覆盖率达12%。这与欧美国家相比,还有很大距离,也意味着可观的增长空间。

  (二)从保障程度看市场发展潜力

  据华泰证券研究报告,现有重疾险保单的平均保额仅人民币13万元。

  中国精算师协会研究显示,重大疾病平均医疗费用在人民币10-80万元之间(还不包括重大疾病发生时潜在的收入损失)。

  如果以平均费用45万元计,目前的保障程度只有28.9%。

  如果达到现有医疗费用的60%-70%,即平均保额达到25万元左右,还有一倍以上的增长空间。

  (三)从保费规模看市场发展潜力

  华泰证券研究报告假设2021-2025年保单数量的年复合降幅为4%,那么中性情形预计重疾险新单保费将由2020年的1043亿元发展到2025年的1598亿元;总保费将由2020年的4904亿元发展到2025年的9482亿元。2021年重疾险保费为4574.6亿元。

  多方共赢促进重疾险发展

  一个好的寿险产品要能够实现四个利益关联方的“多赢”。四个利益关联方是客户、销售人员、公司和股东。在同一类人身保险产品中,四个利益关联方追求的目的不同:客户追求的是保险保障;销售人员追求的是佣金收入;公司追求的是可支配费用;股东追求的是产品价值和投资回报。重疾险产品能够协调处理好四个利益关联方,使其成为“多赢”的产品,它是:

  (一)为客户提供最强保障的险种

  重疾险属于纯保障型产品,但其保障程度远远大于普通寿险。同样是定额给付型险种,重疾险是以“专科医生明确诊断”为给付条件,而且现在可以“明确诊断”病种可达百种以上。死亡保险则是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条件。如果说疾病是“因”,死亡是“果”,那么,重疾险保障的是“因”,而死亡险保障则是“果”。死亡保险的“果”只有一个,而重疾险的“因”却多达百种以上。所以,重疾险是目前提供给客户保障性最强的险种。

  (二)代理人佣金率水平相对较高的险种

  保险代理人是以销售保单获取佣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行业。佣金是保险产品销售导向的杠杆。销售佣金高(以绝对额计)的产品,销售人员获得的佣金额也高。

  在保额相同的情况下,重疾险的保费水平低于养老保险,高于普通寿险,但佣金率水平方面,重疾险往往高于养老保险。因此,重疾险的佣金绝对额往往高于普通寿险,甚至高于养老险,是销售人员能够“养家糊口”的主要收入险种之一。所以,重疾险是可以保证销售人员获得长期稳定收入的险种。

  (三)公司创费相对较高的险种

  费用是保险公司从总部到基层机构的可支配资源。如果一个公司费用有结余,说明公司为股东创造利润(费差益);如果出现费用超支,说明公司员工“花掉”了一部分股东的利润(费差损)。寿险公司的可支配费用是在保单销售中获得的,即理论上产品设计中的“附加费用”(不包括佣金)。这部分费用被称为“创费”,属于公司通过销售业绩创造的可支配费用。

  在保额相同的情况下,重疾险的保费水平低于养老险,高于寿险,但监管部门允许重疾险产品设计的“附加费用率”却高于养老险。因此,在通常情况下,重疾险能够提取的“创费”额相对也高。“手中有粮,遇事不慌”同样也适用于寿险公司各级公司。所以,重疾险也是可以为公司“创造”较多费用的主要险种之一。

  (四)为股东创造价值相对较高的险种

  目前重疾险已经成为寿险公司新业务价值重要贡献的险种。瑞士再保险的研究显示,重疾险带来的新业务价值占公司新业务价值的比重:中资和大型公司中已经达到70%,外资/合资与小型公司中也占到60%-65%。保险公司普遍认为重疾险在中长期内将仍具有显著的价值优势,难以被其他险种所取代。

  结语

  “健康中国”已经成为国家战略;商业健康保险已经纳入国家发展规划,已经纳入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内。国家会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监管部门会通过监管政策引导保险公司发展健康保险。在整个健康保险体系中,重大疾病保险已经成为主要、主流产品。我国巨大的人口数量为重疾险提供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会支撑重疾险持续健康地发展。

  (作者万峰为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总裁)

关键词阅读:万峰 重疾险 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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