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存量资产、聚焦重点方向,在这些方面资产证券化大有可为……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关于积极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的要求,上交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资产证券化市场功能支持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的通知》(下称《通知》)。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为引领,在上交所《通知》的带动下,包括保险资产支持计划在内的各类资产支持类产品有望快速扩容。

助力盘活存量资产

  记者注意到,围绕盘活存量资产这一核心,《通知》主要内容包括聚焦重点方向,创新拓展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方式。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结合重点支持领域和行业的资产特性,明确适合证券化的存量资产范围,鼓励业务创新和募集资金用于再投资。

  此外,突出资产信用,加强完善资产证券化投资者保护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按照“真实出售、破产隔离”原则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在基础资产转让、交割、现金流归集和违约处置等方面设置有效风险隔离措施,强化资产信用;引导和鼓励管理人结合基础资产类型、专项计划交易安排和企业自身情况,披露切实反映基础资产实际情况、企业的行业地位、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等方面的信息,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增强投资者保护实效。

  加大融资便利化服务,优化强化资产证券化市场支持举措。上交所将建立资产证券化专项团队和市场服务直通车机制;按照分类审核原则,优化审核流程和效率;在资产证券化业务评价、创新业务或产品试点等方面纳入相关指标,鼓励管理人积极提供证券化专业服务。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方面认为,此次《通知》的发布是上交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关于积极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的指导方向,积极落实相关要求,全面布局,努力提升资产证券化业务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举措之一,将通过进一步推动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助力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畅通投融资良性循环。

主要有四种模式

  具体来看,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有四种模式:一是证监会主管的企业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企业ABS),资产是企业应收账款、收益权等;二是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资产支持票据(ABN);三是央行和银保监会主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ABS);四是银保监会主导的保险资产支持计划。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方面表示,其中,保险资产支持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设立,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面向保险机构等合格投资者发行受益凭证的资产支持计划。该产品最初可追溯至2012年10月原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中有关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的试点运行。此后该产品一度停滞、重启,并在2015年8月原保监会发布《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正式明确。

  2021年9月,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将资产支持计划由注册制改为登记制,并明确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下称“中保登”)和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的5日工作时效要求;同时,中保登发布《资产支持计划产品发行前登记管理规则》,详细说明了产品登记程序以及要点,以提高资产支持计划产品发行效率、缩短发行时间。

  中保登网站披露信息显示,自2019年8月登记以来至2022年5月末,保险资产支持计划累计注册92只,注册金额达3586亿元;其中2021年注册37只,注册金额1562.4亿元,金额较上年增长119.2%;2022年1-5月注册23只,注册金额1195.3亿元。基础资产类型主要涉及融资租赁款、供应链、债权收益权、基金份额及附属权利、小额贷款、保理融资、不良资产等多个类别。

  管理规模占比较多的管理人包括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主体包括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保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不过,相比企业ABS(资产支持证券)1.58万亿元、非金融企业ABN(资产支持票据)0.65万亿元、信贷ABS 0.88万亿元的发行规模而言,保险资产支持计划仍存在市场小众、规模不大、集中度较高等问题。

推出创新发展举措

  中诚信国际创新产品评级部张凤华表示,据国务院办公厅《意见》,央行、银保监会、交易商协会、证监会等各个主管机关需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分解计划和举措。未来除了上交所ABS,也会有更多的资产支持计划/资产证券化品种陆续推出相应的创新发展举措。

  随着创新推进、发行效率提高和产品信息披露的完善,未来将有更多符合条件的发行人/投资人进入资产支持计划/资产证券化市场,资产支持计划/资产证券化在市场参与主体、底层发行主体以及基础资产类型范围等方面进一步有序扩大,保险资产支持计划等资产支持类产品发行量将有望进一步快速增长。

  一是市场参与主体将进一步扩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意见》,盘活存量资产工作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加强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支持银行、信托、保险、金融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盘活存量资产;加强投融资合作对接,积极向有关金融机构推介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加强配套资金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配套融资支持;推动中介机构等履职尽责,依法依规为盘活存量资产提供尽职调查、项目评估、财务和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等。

  二是发行主体将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一步增加。《通知》指出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支持相关企业通过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转让其合法持有的存量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拓宽融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降低企业负债水平,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三是底层基础资产范围进一步扩大。近年来,随着业务结构和模式的不断创新,越来越多的基础资产可以纳入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池。当前,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包括债权类、收益权类及不动产类等。《通知》在以往证券化发行实践基础上,除继续明确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供应链)、融资租赁、小额贷款、企业融资债权、基础设施及商业物业不动产等资产持续发行外,还提出PPP项目收益权、PPP项目资产、PPP项目公司股权,知识产权转让形成资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股权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不良资产收购、实质性重组等方式形成的资产等多种新型基础资产类型。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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