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保两项违规被处罚

  近日,深圳银保监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51号),微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且部分销售平台对消费者投保告知不充分。该公司及相关主管人员(尚教研)分别被警告并罚款,其中尚教研被罚款款2.5万元,微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被罚7.5万元。

  天眼查显示,微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系腾讯首家控股保险平台——微保。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19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5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微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刘家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1.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2.部分销售平台对消费者投保告知不充分。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罚款7.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深圳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3月28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4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尚教研(微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微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部分销售平台对消费者投保告知不充分行为负责的主管人员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罚款2.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深圳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3月28日

关键词阅读:微保 违法违规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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