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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金融产品乱象何解?银保监会消保局将出台相关行为规范

  近年来,明星代言金融产品乱象不止。3月15日,在银保监会举行的银行业保险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郭武平对此类现象回应称,下一步将出台专门的制度,对包括明星代言金融产品在内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规范。

  “金融产品跟一般产品不同,结构比较复杂,具有信息不对称程度高、专业性强等特点。” 郭武平表示,代言人特别是明星代言人自身如果没有能力辨别代言产品的资质,也不了解产品的风险,就可能产生宣传误导风险,出现过度宣传,包括承诺高额回报等问题。由此可能衍生过度消费、超前消费,带来过度负债、暴力催收等,银保监会在日常工作中收到过相关投诉。再加上个别粉丝无底线追星,甚至集资为明星打榜等,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集资乱象,有的甚至造成社会、家庭问题。

  他介绍,明星代言金融产品有五种类型:一是代言P2P、网贷产品等,有些明星代言最后出现问题,宣传与实际相去甚远;二是代言涉嫌非法集资的产品,可能明星本身也不太了解这个产品,在未必了解的情况下代言;三是代言互联网金融产品,包括一些持牌的甚至非持牌的;四是为金融产品或者平台进行宣传等;五是为银行保险机构的某类产品或者整体品牌进行代言。

  从保护消费者角度,郭武平提出“三看一防止”:一看机构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现在持牌银行保险机构,包括地方政府监管的“7+4”等,都有不同的资质要求;二看产品是否符合自身的需求,特别是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因为不同消费者的收入状况以及可支配收入和现金流不一样;三看收益是否合理,有些产品宣传的收益率非常高,到了8%、10%,这是非常难实现预期收益的。“一防止”是防止过度借贷。

  从机构端来看,郭武平总结了“四个不得”:第一,没有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开展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不仅不能请明星代言,其他方面的营销宣传也不得开展;第二,不得以欺诈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者服务进行营销宣传;第三,不得对资管产品未来收益、相关情况做出保证性的承诺,资管新规要求打破刚兑,这是底线;第四,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无风险、保收益等。

  “银保监会消保局将会继续加大风险提示的力度,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对年轻人等特定群体加强提示。我们会出台专门的制度,对包括明星代言金融产品在内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进行规范。”郭武平强调,还将加大监管和处罚的力度,压实机构的责任。通过这些措施,营造一个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的信心。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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