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赔!轻松互助后遗症牵出30万索赔案

  1月18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布了一则民事裁定书,这件案号为(2021)京0101民初15317号的案件事由为:林某2017年12月19日加入轻松筹发起的《少儿大病互助计划》,经过180天的观察期后,互助计划于2018年6月17日正式生效。2019年5月25日,林某因突发头痛到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后因病情严重转至广东三九脑科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右侧额叶动静脉畸形破裂出血破入脑室。为此产生医疗费用共计333721.18元。于是,林某家人申请互助金,通过初审后,复审时以“原告疾病为先天性畸形,不符合加入时健康要求”为由驳回了林某的申请。故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轻松互助后遗症牵出30万索赔案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3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原告林楷雄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互助金30万元。事实和理由:2017年12月19日,原告法定代理人林俊为原告申请加入被告发起的《少儿大病互助行动》,被告审核资料无误且经过180天观察期后,涉案合同于2018年6月17日正式生效。至2020年6月,原告法定代理人在被告平台一共参与分摊96次,帮助233个人,总计均摊费用10.16元。2019年5月25日,原告因突发头痛到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后因病情严重转至广东三九脑科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右侧额叶动静脉畸形破裂出血破入脑室。原告在广东三九脑科医院出院后,因病情反复多次入住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和暨南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华侨医院住院治疗,为此产生医疗费用共计333 721.18元。2019年8月31日,原告法定代理人根据被告的要求提供医院的资料第一次申请互助金,通过初审后,被告复审时却以“原告疾病为先天性畸形,不符合加入时健康要求”为由驳回了原告的申请。原告认为医院的病例资料并无法证明原告所患的右侧额叶动静脉畸形病为先天性畸形,病例资料均无“先天性畸形”等表述,原告承保的商业保险也都予以赔付。复审不通过之后,原告方多次拨打被告客服电话提出异议,被告客服均答复原告因不符合互助条件,不予赔付。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被告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法院主管提出异议,认为原告于2019年8月31日就其申请互助金引发争议的解决途径约定为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故被告认为东城法院对本案无权主管,应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2019年8月31日,原告向被告提交《互助申请书》,并就申请互助金事宜签署《授权和承诺》,其中第10条仲裁条款约定,“若本人对轻松筹的拒付通知有异议,本人应先按照轻松筹的互助申请流程要求提交异议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若再次遭到拒付且对拒付通知存疑,本人同意将对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拒付决定是否符合轻松筹平台公示的互助公约、互助计划的相关规定及互助申请流程的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法院认为,仲裁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且不存在无效情形,应当认定仲裁条款有效。现原、被告就支付互助金发生争议,且双方均认可,在被告拒绝赔付后,原告再次提出异议申请,被告再次拒付,符合仲裁条款的约定。被告在法院首次开庭前,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本院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本案应裁定驳回原告林楷雄的起诉。

  最终,法院驳回原告林楷雄的起诉。

  天眼查显示,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小微企业的投融资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实际控制人杨胤(持股比例48.71%)。另据媒体报道,轻松筹旗下“轻松互助”2016年4月上线,用户数量最高达6000万,2021年3月24日,宣布正式关停,根据当时最新一期的均摊公示显示,均摊人数高达1734.8万。

关键词阅读:轻松互助 大病互助 轻松筹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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