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路径研究(上)

  IAMAC年度课题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公众号以话题连载方式推出IAMAC2019-2020年度优秀课题系列。本期为您推荐行业发展篇《保险机构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路径研究》(上),后续内容敬请期待。

  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许传胤 孙昊 郑睿 曲海洁

  摘要:

  截至目前,我国第三支柱占比与发达国家之间差距较大,未来发展潜力巨大。保险公司作为商业保险的重要提供方,其个人储蓄性质的养老保险,是对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亦是养老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国际经验来看,商业保险在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中发挥着比较重要的作用。从国内发展来看,十九大报告中特别提到,要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本文主要专注于保险公司如何助力我国养老第三支柱发展。对于主要研究内容,一是采用比较研究法,纵向比较保险公司与其他类金融机构在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的不同功能与优势,横向比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与市场现有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的不同特点,为保险公司在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中找准自身定位和部署相关策略。二是探索保险公司如何大力发展养老业务,尤其是2018年5月1日试点的个税递延养老险,保险公司应如何应对精算平衡、产品销售、资负匹配等方面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三是从渠道建设、发展路径、投资能力等角度分析保险公司需要如何开展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来切实提高居民养老金替代率。四是探索保险公司科技建设,利用好保险大数据的分析优势,结合居民退休养老准备指数,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扩大养老金第三支柱的覆盖范围。

  本文旨在以保险公司的视角去探索,并对保险公司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

  一、我国养老金三支柱建设情况

  我国的养老金三支柱建设构想由来已久。1991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了要“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这与后来世界银行于1994年正式提出的养老金三支柱模式不谋而合,理念一致。世界银行提出的养老金三支柱模式主要是参考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养老金制度建设方式,其目的是为了有效改善单一养老金支柱或养老机制难以应对日益增长的养老费用支出困境,来分担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财务压力。各支柱的内容如下表1所示。

  表1 国际上通用的养老三支柱模式及其内容

  

  来源:世界银行 (World Bank)

  狭义上来讲,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定义为个人主动参与的由金融机构提供的养老保障计划收入项目,在保险行业则主要指的是商业养老保险,这也是本课题的讨论重点。广义上来讲,养老金第三支柱则还额外包含个人各类金融资产等。本课题将从保险公司的角度出发,探索如何助力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快速发展,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国民养老保障体系。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图1:我国养老金三支柱示意图

  经过了28年的不懈探索和持续发展,随着养老金第三支柱于2018年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我国养老金三支柱格局终于初步形成,如上图1所示。作为我国养老金的基本保障和核心支柱,养老金第一支柱为国家政府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覆盖了我国9亿余人。作为养老金的补充保障,养老金第二支柱为雇主(企业和机关单位)发起的年金计划,主要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作为养老金的自主保障,养老金第三支柱为居民自主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障计划,主要包括商业养老保险和养老基金等金融产品,是今后满足养老多样化需求的重要抓手。在现阶段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渐显现,养老金第一支柱不堪重负,以及第二支柱增长乏力的背景下,第三支柱的重要性前所未有的凸显出来。

  我国养老金发展之路任重而道远,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十分明显。在养老金资产余额方面,国内国外对其有着不同的界定标准,但无论哪个口径下其数据都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标准。依据韦莱韬悦 在2018年底发布的《2018全球养老金资产研究报告》 ,截至2017年底,我国的养老金资产总额为1770亿美元,在全球的比例仅占0.43%,与经济地位严重不符;尤其在养老金占GDP比重方面,养老金资产总额TOP2的美国与日本占比分别为131.2%和62.5%,而中国在报告中所有的22个国家中占比最低,仅约为1.5%,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巨大。而依据国内2017年同期数据测算,我国养老金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年累计结余)资产余额约为5.02万亿元,养老金第二支柱资产余额约为1.3万亿元,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资产余额预计约为1.28万亿元 ,养老金资产总额粗略合计为8.5万亿元,在同期GDP(82万亿元)中的占比约为9.3%,同样远低于同期发达国家。此外,在养老金体系建设方面,依据最新的2018年墨尔本美世全球养老金指数报告,中国的综合得分与亚洲的发达和主要发展中国家基本处于同一层级,这主要得益于我国良好的养老金第一支柱建设和国民高储蓄率,拉高了充足度 。但也必须注意到,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仍有不小差距,主要是由于养老金二、三支柱建设薄弱和加剧的人口老龄化所导致。具体对比情况如下图2所示。

  

  资料来源:2018年墨尔本美世全球养老金指数报告

  图2: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养老金综合指数得分情况对比

  (一)第一支柱逐步承压

  作为我国养老金的基本保障和核心支柱,养老金第一支柱为国家政府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18年底,养老金第一支柱已经覆盖了我国约9.4亿的居民群众,人数同比增长3%;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已达约5.8万亿元,同比增长15.8%。

  人口老龄化形势加剧,未来第一支柱替代率 下降是大势所趋。一是我国现阶段已经开始面临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严峻挑战,社保面临支出加大的压力。根据联合国国际人口学会对人口老龄化的定义:当一个国家(地区)60 周岁及以上人口所占比例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10%或65周岁以上人口所占比例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7%时,该国家即进入了“老龄社会”阶段。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8年中国60 周岁及以上的人口数量已经达到2.5 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7.9%,明显高于国际对“老龄社会”定义的比例;65周岁及以上人口16658万人,占总人口的11.9%,亦大幅超过7%标准值。并且在可预见的将来,中国老龄化程度将继续呈线性速度地加深,65岁以上老年人口将不断增长,所占比重不断上升且同比增速不断加快。据有关专家预测,中国60岁以上人口在2030年时超过3.5亿;2040将达3.97亿,相当于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五个国家的人口总和,如下图3所示。更严重的是,人口预期寿命同样也会持续增长,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将面临双重压力。二是我国现阶段已经开始面临劳动人口缩减的严峻挑战,社保在收入来源已面临缴费缩减的压力。自2012年以来,我国劳动人口(年龄16-59岁)数量开始呈现逐年递减的态势,劳动力供给高峰已经悄然远去。截至2018年底,我国劳动人口为8.97亿人,同比减少了470万人;人口占比为64.3%,同比下降了0.6%,其中全国就业人口数据也首次出现了下滑,如下图4所示。因此所带来的影响就是国家的财政负担将持续加重,国家养老保障体系将承压。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3: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统计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4:我国劳动人口统计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持续深入,养老金第一支柱的缺口将愈发严重,发展的可持续性将遭受严重的挑战。在2019年上半年发布的《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中,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测算指出,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将在2027年达到峰值6.99万亿元,约占当期GDP总额的7%,随后便开始加速下降,在2035年结余金额将由正转负,产生养老金给付缺口。面对这种困境,“节流”的方式既不符合国民利益,也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稳定。因此为了加强第一支柱发展与财务收支的可持续性,政府已通过划拨国有资产的方式来充实社保基金,但是长期来看这种方式并不具有可持续性。未来只有通过“开源”的途径才能真正解决养老金紧缺的局面,养老金的结构调整迫在眉睫,尤其是养老金第三支柱的重要性前所未有的凸显。

  (二)第二支柱发展趋缓

  作为养老金的补充保障,养老金第二支柱为雇主(企业和机关单位)发起的年金计划,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在我国养老金第一支柱的替代率不足的背景下,养老金第二支柱成为可以有效弥补这一差距的重要途径。截至2018年底,第二支柱中企业年金覆盖了我国近8万家企业,覆盖了我国近2400万企业员工,仅占当期第一支柱覆盖居民人数的2.5%左右,累计金额1.48万亿元。

  现阶段的企业社保费率过高,严重压缩了民营企业参与养老金第二支柱的空间。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引领着中国经济的繁荣发展。依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18年底,城镇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占比从1978年的0.2%提高到83.6%。然而现阶段企业负担的社保费用支出已成为其不小的负担,再加上目前的就业环境整体不乐观,导致民营企业为员工配置企业年金的意愿程度不高。针对社保费率过高的情况,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有效举措来降低企业税负,但并不足以扭转第二支柱的发展颓势。2019年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其中明确规定了目前单位养老保险交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至16%,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税负负担。但在当下的就业市场环境中,这项政策利好仍不足以提高企业为公司员工购买企业年金的能力和意愿。

  新时代互联网驱动的个体劳动形式带来了社会就业结构的适应性改变,在很大程度上压制了第二支柱的增量。随着我国互联网平台的火热发展,诞生了如淘宝、滴滴和美团等这样的互联网企业,从而相应催生出个体淘宝卖家、快递小哥、滴滴司机与外卖骑手等个体劳动新形式。截至目前,包含着传统与新兴形式在内的城镇个体就业人员已超过1亿人,占城镇就业人口的24%,而这部分人群无法给第二支柱带来新的增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以企业为主体的养老金第二支柱发展。

  (三)第三支柱潜力巨大

  作为自主保障,养老基金第三支柱为居民为自己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障计划。在第一支柱不堪重负和第二支柱增长乏力的背景下,第三支柱的重要性前所未有的凸显。此外,养老金第三支柱还具有自主支配、交费便捷等特点,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

  

  资料来源:中国居民退休准备指数调研报告

  图5:2013-2019年居民退休准备指数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6::2013-201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国民养老意识逐渐提高,退休准备愈发充分。根据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Aegon)2018年的全球调研结果(以下简称“调研”),在被调查的15个国家中,中国的居民退休准备指数上升至第2名,而2017年时中国位居第4。2018年11月底,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联合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发布了《中国居民退休准备指数报告》,其中显示2018年我国退休准备指数为6.65,从2016年的6.04起连续两年上升(2017年为 6.31),并超过了2015年的6.51,如上图5所示。退休准备指数由退休责任意识、财务规划认知水平、财务问题理解能力、退休计划完善度、退休储蓄充分度和取得期望收入的信心6部分组成(详见附件2)。其中,退休计划完善度、退休储蓄充分度和取得期望收入的信心等与被访者的主观认识和主观行为更加关联的指标贡献了大部分增长值。具体体现了以下四点,一是居民责任意识提升,此次调研显示我国具有纸面上退休计划的调查人数比例有了显著提高。退休生活质量涉及个人晚年幸福,在政府和企业尽力完善自身职能的同时,个人更应该主动进行合理规划。二是财富自由需求提高,人们对退休后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求其需要提前进行养老规划。随着第一支柱的养老金替代率出现下降,其他支柱的收入来源就成了提升替代率的关键,以提高退休养老生活品质。三是理财规划水平,国人的金融素养随着经济水平提高也呈现更加成熟的趋势。一般来讲,熟悉使用各类金融工具的人,或是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了解更多的人,在为退休准备的金融储蓄方面将会有更多的准备。四是社会需求升级,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如上图6所示),相应也提高了人们对于生活各方面品质的要求,对养老方面的资金投入也因此得到提高。

  对居民家庭资产而言,加大对养老部分的配置比例有利于提升储蓄资金使用效率。正如保险资金配置效率优化的过程一样,要摆脱对银行存款的依赖,加强其他金融产品在资产配置中的作用,才能真正提高资金运用效率的切实稳健提升。个人也是如此,转化储蓄资金为养老投资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家庭收益。进一步来讲,养老金对于资本市场的良性稳健发展同样具有非常强的正效应,这也是国家金融稳定发展的客观需要。早在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为商业养老保险提供了指导意见。随后银保监会同样下发通知,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开发年金险产品力度。不难看出,在庞大市场需求与政策双层的大力支持推动下,商业养老保险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

  二、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前景

  相对于发达国家,健全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尚缺乏高效的投资工具。其中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税延养老保险”)启动了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的新篇章。

  (一)元年之始

  2018年2月,人社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召开会议,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5个相关部门共同成立领导小组,启动建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工作。2018年4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人社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5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标志着以税延养老保险为代表的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的元年之始。2018年6月7日,税延养老保险的第一张保单由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发,代表着准备多年的税延养老保险项目已从规划阶段正式进展到落实阶段。依据收益类型,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可分为A、B、C类产品,分别对应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投资风险程度依次递升。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图7:税延养老保险发展时间轴

  具体而言,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政策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明确个人缴费税前扣除标准,税前扣除限额以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中的较低值为基准。二是账户资金收益暂不征税,需要明确的是,此账户指的是现阶段由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建立信息平台登记的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三是明确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征税标准,对养老金收入的25%部分实行免税优惠,剩余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最终实际税率为7.5%,并计入到“其他所得”项目。

  表2:已获批经营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名单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由表2可以看出,截至目前,共计23家人寿保险公司已获批经营税延养老保险,仅占到我国寿险公司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但保险公司对待税延养老保险是一个十分积极的态度,面对养老这样一个未来充满想象空间的蓝海市场,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踊跃申请资质,力争为日后发展打下基础做足准备。依据2018年5月颁布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开展税延养老保险业务需要具备充足的注册资本金和净资产(不少于15亿元)、较高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许多中小保险公司因此未能达到经营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准许门槛。因此,税延养老保险市场在未来很有可能呈现马太效应,强者恒强的局面。

  (二)他山之石

  作为最早建立起养老金三支柱体系的国家之一,美国的养老金三支柱体系发展的较为均衡与成熟。197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RISA),标志着美国个人退休账户IRA(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s)计划的正式确立,也被称为传统IRA计划。但彼时IRA仅针对没有参与第二支柱的个人方能参与,直至1981年《经济恢复税法》(ERTA)的出台,IRA才试用于全部纳税人。IRA具备纳税延迟的税收优惠属性(EET模式),当期投资金额可以在当期收入中实现税前扣除,只有在退休后账户取款时再补缴个人所得税,其模式与我国的税延养老保险相一致。

  表3:传统IRA与罗斯IRA的区别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1998年,美国又在此基础上推出了罗斯IRA计划,与之前的传统IRA计划不同的是,纳税前置到了投资交费环节(TEE模式),而退休后账户取款时则免征税收,以满足个人自身不同的纳税需求。现如今美国IRA计划运营的十分成功,截至2018年中,IRA资产总额已达到9.3万亿美元,约占同期美国养老总资产的三分之一,成为了国家养老保障体系的中流砥柱,从而大大缓解了人口老龄化对美国国家养老保障体系造成的压力。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美国的IRA资产中实际上包含了大量的雇主养老金计划的划入资产,但其仍有诸多优点值得我国去借鉴参考,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三点:一是税收优惠政策让利明显。我国要依据实际情况给予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的个人以切实优惠,从而引导国民将个人资产转移到养老资产中来。二是投资产品选择种类丰富。相较于美国企业退休账户401K计划,IRA计划的可投资产品种类更多,包括了股票、债券、基金和REITs等。我国要尽快加速养老金第三支柱可配置资产的市场化进程,丰富金融工具的选择。三是税收优惠要做到灵活多样化,这也依赖于我国税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要不断优化以更好满足国民实际需求。然而在现阶段,我国税收优惠政策过于简易单一,不够多元化和个性化。此外,低收入人群的税收优惠更需要得到落实,要通过机制优化等方式来达到更全面的税优政策覆盖。例如在税延养老保险EET模式的基础上,后续的产品要增加TEE模式,以满足养老账户持有人的不同需求,从而提高养老金第三支柱的覆盖率。

  (三)朝阳之势

  作为高储蓄率国家,我国具有着第三支柱良好发展的社会经济基础。2000年以后,我国国民总储蓄率迅速攀升并在近几年内稳定在50%左右,普遍高于发达经济体平均储蓄率将近20多个百分点。在2008年,我国的国民储蓄率达到峰值51.8%,随后便开始慢慢回落。截至2018年,我国的国民储蓄率降至45.7%,这与我国人口结构变化和老龄化进程加快有密切关系。

  表4:一般商业养老保险与税延养老保险的区别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税延养老保险具有政策性优势,未来发展潜力巨大。横向比较税延养老保险与市场现有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的不同特点,我们可以发现目前市面上现有的一般商业养老保险实质上只是年金保险中具有特定目的的一种形态:按照合同规定交纳保费,以换取退休后一定年限(合同规定)内持续的现金流收入。依照上表4所示,相较于一般商业养老保险比起来,税延养老保险除了具备基本的退休后养老金年金支付功能外,还可以特别提供让利性的残疾和身故保障功能。具体而言,投保税延养老保险的消费者在领取养老年金前(60岁前)如出现身故或全残的情况,不仅可以领取账户内积累的养老金,还能额外领取等值于账户积累价值5%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这是一般商业养老保险所不具备的福利条款,也是税延养老保险在产品设计上的独到优势所在。此外,税延养老保险还具有收费项目较少和费用水平较低等优势。

  税收优惠政策驱动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进入快车道。目前税延养老保险的交费可以实现税前扣除,税前扣除限额以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中较低值为准。以上海市月收入10000元的个人为例,税延养老保险在交费中当期所带来的减税效果如下表5所示:

  表5:税延养老保险的减税效果

  

  注:其中新税法下采用累计预扣预缴,因此个人所得税为年度内每月的平均值

  (四)创新之思

  税延养老保险方才起步,要取得实质性发展尚需时日。尽管税延养老保险有着诸多优势,但现阶段销售情况却不甚理想。依据保险同业交流数据,截至2018年底,税延养老保险保单共签发了约3.9万余件,保费累积约为7160万元;截至2019年10月底,市面上的税延养老保险已有66款产品,累计实现了保费收入约2亿元,参保人数与约4.5万人,与预期情况差距不小。总结原因有如下三点:

  一是推广和教育力度不够,群众普遍了解不足。现阶段不仅是普通消费者,还有企业HR部门的相关员工对税延养老保险的了解都十分缺乏,这都对税延养老保险的购买主动性产生很大影响,国民的金融养老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二是受益人群在现行规则下所占比例有限。随着我国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和抵扣政策的出台,现行的税延养老保险政策对中低等收入人群的减税效应出现了减弱,受益人群比例也出现萎缩,产品吸引力相较之前打了折扣。三是现阶段税延养老保险的抵扣手续申报操作较为繁琐,客户投保体验不佳。具体来说,对于普通个体消费者,购买税延养老保险需要先激活平台的个人账户,然后凭扣税的凭证去企业的HR部门办理抵扣,再加上大部分企业的HR部门员工对此业务尚未熟悉,因此在保单办理的实操中存在不小的困难。

  为了实现税延养老保险发展的破局,必须要全面做好相关配套周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一是鼓励群众去学习税延养老保险知识,加大并以激励性的宣传活动来普及教育。随着个人所得税改革以来的推广,各级单位需要继续加强教育,只有持续引导国民增强税优认知,税延养老保险才能迎来真正的快速成长。保险公司作为产品发行方,更需要为行业的相关教育做出贡献,做出表率作用。二是成功地运营好税延养老保险,必须做好IT系统建设、产品开发、前端销售、售后服务等方面工作。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税延养老保险的流程设计的足够完善精细,才能支撑得起未来的快速发展。三是税延养老保险产品之后要进行必要的升级,在营销客观真实的基础上,突出产品的让利原则,并致力于为消费者带来更好且多样化的产品权益及服务体验。因此,为了更快地推动税延养老保险在我国的发展,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改革势在必行。例如在税前扣除标准层面,可以阶梯式提高税前扣除金额;在产品设计层面,可以在税延养老保险的领取阶段提供不同频率的领取金额方案,以满足客户退休后多种方式的资金需要。尤其是税延模式上,需要学习美国第三支柱的罗斯IRA账户增加TEE税收激励模式,这将有利于扩大税延养老保险的利好覆盖人群,从而切实改善税延养老保险的需求端。四是未来要加深与企业的合作关系,即ToB合作,进一步减少保险公司与个人的沟通成本,利用企业平台的聚集效应以迅速提升税延养老保险的销售规模。具体来说,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企业的人力部门来统一办理企业员工的税延养老保险投保,既充分利用了企业的财税信息平台又加强了企业员工投保的可复制性,为企业后续新员工的投保和老员工的追加保单的便利性打下了基础。在现阶段的形势下,只有打开了企业的投保端口,保险公司才能集中精力投入到个人自主投保的业务。

  对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而言,税延养老相关政策的出台及税延养老产品的推出,是带动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的关键所在。对国家而言,养老保障体系是否完善亦是国家强大的评判标准之一,因此税延养老保险的发展壮大从基本面上保障了我国发展壮大的稳定性。此外,税延养老保险不仅承担这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的排头兵的角色,还担负着深化财税体系改革和改变金融业发展方式的重担。

关键词阅读:养老 保险 养老金第三支柱

责任编辑:戴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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