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涛:建设巨灾保险制度离不开再保险

  9月29日,在2021北京国际再保险高峰论坛上,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2021年以来,全国各地频繁发生自然灾害,保险一直是转移巨灾风险、补偿灾害损失的有效手段。成熟的巨灾保险制度的关键是要通过妥善的再保险安排来有效地分散风险、扩大承保能力、稳定经营成果,使巨灾风险变得可保、敢保。可以说,建设巨灾保险制度离不开再保险的支持。

  梁涛表示,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巨灾保险,银保监会深刻领会、深入落实,指导保险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特别是再保险的国际化经营优势,推动巨灾保险逐步在全国范围内落地运行,在提升灾害防治能力、完善国家应急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具体来看,一是强“韧性”。保险最直接的作用是经济补偿。在各类重大灾害事故中,保险业积极开展理赔救援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第一时间拿到赔款。在云南的抗震救灾中,保险业在震后22小时内就支付了巨灾赔款4000万元,助力群众重建家园。发展巨灾保险,丰富损失补偿渠道,增强灾后重建力量,从受灾的第一线构筑“护城河”,对于提升老百姓的灾害防治意识和能力,尤其是对于防止一些地区“因灾返贫”具有重要意义。银保监会始终秉持人民生命至上,强调保险要主动做风险的管理者、灾害的救助者,指导保险业继续扩面增量,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抵御巨灾的“韧性”。

  二是减“压力”。传统的“举国体制”在防灾、减灾、抗灾、救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救灾重于防灾、资金来源单一、财政波动风险大、群众依赖性强等。多年的实践证明,巨灾保险是“举国体制”的有益补充,通过“以丰补歉”,可以有效平滑和减轻政府压力。在前不久河南极端强降雨中,保险业预计赔付超过120亿元,占比超过10%,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银保监会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指导保险业主动思变、积极应变,加快提升巨灾风险管理能力,让全社会充分看到巨灾保险的作用和价值。

  三是聚“合力”。保险是天然的合作事业,应对巨灾风险是值得全社会共同研究的重大课题,保险业要加强跨行业的协同,跳出传统的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链条,与科研院所、科技企业、服务机构等深化合作与互信,建立健全以巨灾保险为纽带的巨灾风险管理生态圈。可喜的是,保险业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即将发布的我国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商业应用的中国台风巨灾模型,就是开展广泛合作、共建生态圈的积极成果。

  梁涛表示,要加强国际合作,用好再保险这个国际化窗口,不断深化业务合作和经验交流,将国内巨灾风险在全球范围内有效地分散,推动中国巨灾保险融入全球巨灾风险管理的大格局。

关键词阅读:巨灾保险 梁涛 巨灾风险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