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可核查信访举报材料审查金融高管任职资格

  4月16日,北京银保监局官网公布了近期印发的《北京银行保险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批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办法》指出,可以综合运用审核申请材料、调查从业经历、核查信访举报材料等多种方式,审查拟任人员是否具备履职基本条件,加强对拟任人员任职回避情况的核查。

  为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放管服”改革,确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取消后,高管人员准入工作平稳过渡、有序衔接,北京银保监局近期印发《办法》,加强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范任职资格审批工作要求。

  除了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外,《办法》重点从强化考察谈话要求、压实机构选人用人责任两方面规范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批。

  在强化考察谈话要求上,《办法》根据机构和岗位重要性等因素,明确不同类型银行保险机构高管人员的必谈范围。根据拟任人员的申请材料、所在机构类型和风险状况、拟任职务级别和岗位特点,确定考察谈话内容要点。

  在压实机构选人用人责任上,《办法》督导辖内机构充分履行对拟任人员的任职前调查义务,完善高管人员任职后评估机制,通过开展培训、组织考试等方式加强高管人员后续教育。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北京银保监局将以《办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批工作,强化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提升辖内高管人员履职能力。

关键词阅读:银保监局 金融高管 任职资格

责任编辑:戴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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