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两会热点词: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代表、委员建议应允许更高养老金比例投资权益类资产

  今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在其建议和提案中都提及了要推动第三支柱养老建设。而此前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两会前的新闻发布会上也提出,将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等服务。

  多位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两会代表提案能够凝聚社会共识,这说明养老、老龄化已经成为很大的问题。目前我们所倚赖的第一支柱养老保险无法解决我们全部的养老问题,第三支柱的建设需要政策推动,税优、税延等具体政策激励是必要动作。”

  关于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代表、委员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包括:扩大养老金和企业年金投资范围;进一步发挥税收政策作用,推动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发展;探索建立养老金第三支柱专属账户等。

  全国政协委员孙洁、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均建议提升养老金长期收益率,扩大商业养老保险投资范围,允许更高比例投资在权益类、另类资产;同时,建议适当降低养老金产品资本金要求,拉长年金投资业绩的考核周期。

  扩大养老金和企业年金投资范围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孙洁建议加大对第三支柱产品的政策支持力度、扩大养老金和企业年金投资范围。

  她指出,提升养老金长期收益率是提升第三支柱吸引力的根本,有必要进一步放开投资端限制,允许更高比例投资在权益类、另类资产;适当降低养老金产品的资本金要求,拉长年金投资业绩的考核周期;对于养老金业务给予税收优惠等,尤其是对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税延等)投向国家建设重点项目提供相应优惠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亦建议扩大商业养老保险投资范围,提升长期养老金收益率。其亦认为要进一步放开养老金投资端限制,允许更高比例养老金投资权益、另类资产等。

  对此,一位大型险企养老固定收益投资人士指出,“此建议和目前监管的主流方向是一致的,其中有一部分已经落实,比如2020年年底的投资范围调整就提高了权益的比例。其次,拉长考核周期这一直是投管人最希望看到的,目前业内短期考核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个建议很好,但是可能实践起来比较难,这需要有一个长期对委托人理念进行培育的过程。”

  不过,他也同时指出“由于该问题涉及到多部委协调,因此在决策上可能会有难度。”

  “其它诸如对养老金税收优惠、项目政策优惠都是好建议,人社部其实也一直在往这个方向努力,不过这需要国家统一统筹,我们只能耐心等待。”上述大型险企养老固定收益投资人士如是说。

  建议探索建立养老金账户专属账户体系

  探索建立养老金第三支柱专属账户,也是多位代表委员在谈及第三支柱时提出的共同建议。

  周燕芳建议对第三支柱下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各类投资管理机构发行的养老产品账户打通,进行资金管理、投资管理等的统一归集,并享有相对应的税延政策,激发居民个人积累养老金的动力并满足差异化的需求。

  同时,周燕芳建议探索通过实名认证且唯一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实现资金在“三支柱”之间的转移接续,建立养老金账户“一账通”的衔接机制,可以提升养老保障制度整体的统一性和灵活性。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保监会信托监管部主任赖秀福亦建议,探索建立养老金第三支柱专属账户体系,打通各支柱之间资金流动的渠道,特别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与个人养老账户之间应率先做好制度对接与互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王滨也建议,加快构建统一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三支柱间共享信息,实现不同层次养老保险产品的便捷转换和退出,便于居民在长周期中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家庭结构、风险偏好等变化,统筹规划和动态安排。

  孙洁建议探索“三支柱”之间的资金自由流动,如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参保人将第一支柱中的个人账户直接转移至第二支柱或第三支柱,并实现市场化投资管理;允许离职人员将企业/职业年金归属个人的资金转移到第三支柱;对于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的,允许将企业年金中给予个人的税收政策转移叠加到个人养老金,以提升参与率等。

  对于第三支柱账户制的问题,复旦大学保险系副教授陈冬梅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目前第三支柱养老政策落地困难还非常多,比如第三支柱账户制问题,目前业内谈得更多的是商品而非账户,还没有形成一个非常明确的共识。”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最困难的地方在于,其需要财政、税收等各方面非常具体的政策激励。”陈冬梅如是说。

  优化完善税收和财政补贴支持政策

  此外,多位代表、委员也在谈及第三支柱养老建设时提到了税收优惠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韩沂建议,在扩大税延养老账户运用范围的前提下,进一步针对账户而非特定养老保障产品优化完善税收和财政补贴支持政策,加大优惠补贴政策力度和覆盖面,对于收入达到一定程度的人群,以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其将收入的一部分投入第三支柱养老保障,对于收入较低或无法享受税收优惠的人群,则以财政补贴的形式吸引其主动参与第三支柱建设。

  同时,其建议要优化完善养老金领取期税收政策,利用差异化税率引导消费者终身领取或不少于15年的长期领取,确保资金的养老用途。允许参保个人在税延养老账户中自由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金融产品,统一享受税收递延优惠。

  孙洁亦指出要出台一揽子强有力的激励政策,包括税延、税免、直接补贴等举措。对于税延商业养老险改革试点,首先提升养老税延的抵扣金额,提高政策吸引力。如提高税延养老保险交费限额、降低领取税率、投资收益领取阶段免征稅,允许个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多交费,并针对超额交费部分制定分段的个税抵扣政策等;扩大税优政策覆盖范围和优惠力度,避免制度过于向较高收入人群倾斜。

  而周燕芳亦建议要提高税收优惠额度,提升商业养老保险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建议在去除6%比例限制的基础上,提高税延养老保险税前抵扣标准,每月抵扣额度可提高至3000元/月;对于税收优惠额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政策的有效性、科学性和权威性。降低或免除领取阶段税率,提高产品吸引力和优惠政策覆盖范围。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对财联社记者指出,“财税政策的实施载体有待从产品制转换为账户制。目前第三支柱税优政策赋予实施的机构对象针对的是各个金融行业,目前只面向保险业,属于产品制。但第三支柱养老金的税优政策载体是第三支柱个人账户,而不是产品或行业。”

  “影响税优政策从产品制到账户制转型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尚没有建立面向各金融行业的统一信息平台。中保信、中登公司以及人行征信系统三个平台分别代表保险业、基金业和银行业,需要进一步整合;二是参与的金融机构与产品范围有待扩大。目前基金、银行、信托尚没有被纳入税收优惠的金融机构与产品范围。”

关键词阅读:复旦大学保险系 基金业 企业年金 投资范围 养老金替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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