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加快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但我国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不协调、区域发展不平衡、保护还不够严格等问题依然突出。侵权易发多发,维权仍面临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影响创新创业热情。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国际交流合作深度与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全国人大代表、太平洋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在今年两会建议中提出,加快建立知识产权保险机制,启动知识产权保险试点推动工作,探索保险助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新模式。

  周燕芳表示,在过往没有知识产权保险保障时,知识产权一旦被侵权,权利人即便经过漫长的维权之路,其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即使其维权诉求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侵权者的经济补偿最终也难以到位。相同情况下,如果知识产权权利人就其知识产权投保了相关保险的话,在第三方发生侵权行为导致被保险人经济损失时,保险公司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就权利人的经济损失直接进行赔付,确保权利人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对于目前社会大众反映的知 识产权维权难问题,从权利人的角度来看,对其造成的最大困扰就是维权时举证难、成本高,这极大削弱了权利人的维权意愿。如果引入知识产权保险机制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权利人投保相关保险后,一旦发现侵权人侵权行为,其在维权过程中发生的调查费用和法律费用均可由保险承担。调查费用包括调查费、公证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法律费用包括律师费,仲裁、诉讼费或行政处理费等。维权成本高的问题一旦得到解决,权利人的维权意愿将得到极大提升。

  目前保险公司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已全面覆盖专利、版权、商标和地理标志,责任保障范围既包括权利人的被侵权损失,又包括权利人的维权费用。同时,保险公司的知识产权产品还涵盖了专利代理机构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的相关职业责任风险,对于知识产权的运用环节也提供了相关保障。

  此外,随着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其所面临知识产权海外纠纷的风险也急剧增加。由于各国适用的法律体系不同,我国“走出去”的企业一旦涉及知识产权法律纠纷,将牵扯其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了有效护航中国企业“走出去”,目前保险公司已研究开发了境外展会专利纠纷法律费用保险和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并在积极联合地方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共同探索建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

  因此,周燕芳建议:一是制定相关政策,推动机制落地。由于知识产权保险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起步较晚,企业认知度普遍较低,影响了知识产权保险的推广应用。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出台针对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的管理办法,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从制度上推进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结合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现实需求,建议从专利执行保险、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等涉及专利的保险开始进行试点。

  二是出台保障措施,培养投保习惯。鉴于目前绝大多数企业通过保险保障其权益的意识还普遍较低;同时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绝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经营压力也不断增大。为了有效发挥知识产权保险作用,提高企业的投保意愿,建议在试点工作开办初期,由政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投保企业给予保费补贴,多方协同推进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

  三是选取保险公司,开展模式试点。由于知识产权保险所承保的标的为企业的各类专利、版权和商标等,其本身就是极其敏感的信息,极有可能涉及企业的商业安全甚至是国家安全。所以开办该项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当具备坚实可靠的资质,建议在试点初期选取大型、国有保险企业进行承办,确保试点工作安全、有效运行。

关键词阅读:全国人大代表 周燕芳 知识产权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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