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旺达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规定报告股权变更事项 被罚5000元

  8月20日,黑龙江银保监局公布了对于黑龙江省旺达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李忠梅。

  天眼查资料显示,黑龙江省旺达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规定报告股权变更事项,员工李忠梅因对此承担直接责任,黑龙江银保监局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条,对旺达保险代理公司处罚款5千元、对李忠梅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千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黑龙江省旺达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本200万元,实缴资本200万元,公司参保人数10人。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条规定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发生第十四条、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二条所列事项未按规定报告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黑龙江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黑银保监罚决字〔2020〕49号)

  (黑龙江省旺达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李忠梅)

关键词阅读:黑龙江省旺达保险代理 银保监会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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