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人寿保险黑龙江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被罚5000元

  8月20日,黑龙江银保监局公布了对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的行政处罚,该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赵君元。

  处罚信息显示,民生人寿保险黑龙江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黑龙江银保监局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警告,并处罚款5千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民生人寿保险成立于2002年6月,注册资本60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99909.9992万人民币。公司年报显示,截止到2019年,公司的保险业务收入12,333,402,575.06元,已赚保费12,152,841,353.08元,赔付支出-2,345,316,410.07元。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黑龙江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黑银保监罚决字〔2020〕47号)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关键词阅读:民生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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