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博广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聘任无资质人员 被罚7万元

  7月30日,四川银保监局公布了对于四川博广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刘远怀。

  处罚信息显示,四川博广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存在聘任不具备任职资格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四川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警告,罚款人民币7万元。

  员工刘远怀因对四川博广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聘任不具备任职资格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四川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警告,罚款人民币3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四川博广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是2004年7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综合性专业保险中介机构,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营业期限2004-07-01至2024-06-29,公司参保人数23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四川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刘远怀)

  四川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四川博广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关键词阅读:银保监会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