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肆虐之下 保险如何“买单”?
面对严峻的防汛形势,多家保险公司启动应急预案,奔赴一线参与救援。那么,哪些保险能补偿因洪涝灾害带来的损失呢?又有哪些情况是拒绝理赔的呢?
当前,我国正处于主汛期,长江流域正遭受着严重的洪涝灾害,防汛形势十分严峻。据国家减灾委员会秘书长、应急管理部副部长郑国光介绍,截至7月13日上午7点,洪涝灾害已经造成了全国27个省区市3873万人次受灾,141人死亡失踪,倒塌房屋2.9万间,直接经济损失861.6亿元。
同时,有200多万人次紧急转移需要安置,农田绝收的面积是516千公顷。从受灾情况来看,主要是湖北、湖南、贵州、江西、广西受灾时间长,灾害损失重。
而在防汛救灾一线,我们总能看到保险人忙碌的身影和担当。车陷积水,他们冒雨施救;仓库被淹,他们帮助转运货物;家中进水,第一时间上门定损……面对洪涝灾害,多家保险公司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推出多项应急服务举措,多地机构联动,奔赴一线参与救援,提供查勘理赔服务。那么,哪些保险能补偿因洪涝灾害带来的损失呢?
车险:不是买了就能赔
“从风险管理的视角看,洪涝灾害有一定的特殊性。”保险学者、人保财险原副总裁王和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洪涝灾害既被作为巨灾风险来管理,又被作为普通风险来管理,因此,在大多数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保障范围中均包含了洪水风险。
比如,车险、农险、企财险、家财险、工程险等险种,大多都将洪水风险列为保险责任。因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身故,也在人身险的保障范围内。
在此次洪涝灾害中,车险报案尤其多。记者从平安产险处了解到,自6月1日至7月12日,公司已接到车险报案累计22165笔,结案16282笔,结案金额1.15亿元。那么,是不是投保了车险,水淹车就一定能获得理赔?
平安产险有关负责人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以下三种情况,保险公司是拒赔的:首先,未投保车损险,暴雨导致的车辆被水淹等车损的情形,保司不赔付;其次,仅投保了车损险,未投保涉水行驶险的,涉水行驶导致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保司也不会赔付;最后,投保了车损险,且投保了涉水行驶险的,在涉水行驶发动机进水熄火后,进行二次打火造成的扩大损失,保司也无法赔付。
该负责人建议广大车主在购买车险时,除投保车损险外,还可考虑投保涉水险、玻璃险等附加险,转移台风、暴雨造成的车辆水淹、被砸等损失。
他还提醒车主,在雨天行车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及车速;在可能发生暴雨的情况下,优先选择地势高的停车位且远离高空广告牌,不要停放于低洼路段;行驶注意估测水深,尽量避免涉水行驶,发生涉水行驶熄火时,切勿强制启动车辆以免造成发动机损坏,并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求助。
农险:保额普遍偏低
在此次洪涝灾害中,农田、农作物、农房也受到严重损失。记者从国寿财险江西分公司处了解到,7月6日0时至7月13日12时,该地农业保险受灾面积达43.35万亩,并已赔付出16.65万元首笔农险理赔款。记者还从中国大地保险江西分公司处了解到,截至7月12日,该地受灾面积14.11万亩,涉及农户8300户,并已赔付出56.5万元农险理赔款。
王和指出,我国农业保险仍面临一个基础性问题,就是保障金额相对较低,大多只保物化成本的一部分。
什么是保物化成本?王和举例称,比如种植一亩小麦,投入的种子、化肥和农药等成本是800元,到收成的时候,大概一亩能卖1600元,因此,如果从收入保障的角度看,充分保障的额度应当是1600元。
但目前大多数的种植险,只是保物化成本,而且只是保物化成本的一部分,有的地方大概能保到三四百元。所以,农作物受到洪水淹没,对农户来讲,还是面临比较大的损失,而且根据农作物生长的不同时期,损失也可大可小。
“保额低,就应该提高保额,但这也意味着农险保费要相应提高。”王和无奈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无论是农户,还是财政补贴的资金,都难以负担大幅度提高农险保障程度导致的保费支出增加。但未来农险的保障程度要根据农业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王和补充称,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大多没有保险也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他说,洪涝灾害对于农业产生的危害,其实不仅仅只针对农作物,它还会对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如农田本身、农业水利设施、农业大棚等产生不利影响。但目前,大多数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却是“裸奔”状态。“这也是未来需要我们去关注的,但主要矛盾是保费支付能力问题,和提高农险保额面对的问题一样”。
近几年,在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民政和财政部门的支持下,我国大力推广了农房保险。据估计,我国有70%左右的农房都已经投保了农房保险,保障范围都涵盖了洪涝灾害风险。
“如果遇到洪涝灾害,农户就能够得到保险赔偿,尽管现在的保障程度还不高,但还是提供了基本保障的。”王和说。
财险投保率待提高
“不过,从我国洪涝灾害的实际保险理赔情况看,情况并不算理想。”王和坦言。他说,其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财产保险整体投保率不高。大多数的财产,或者社会财富,并没有安排相应的保险。所以,即便多数保险都涵盖了洪水灾害风险,但由于没有投保,也就得不到赔偿。
以1998年的长江洪灾为例,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近2500亿元,但保险的赔付却只有30多亿元,仅为1%左右。“当然,近年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保险业的发展,投保率有所上升,但总体仍不高”。
王和表示,洪涝灾害保险赔付率相对低,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由保险制度的正外部性决定的。就是保险公司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会产生对社会利益的溢出。
更通俗地讲,保险公司为了减少可能发生的赔款,在洪水到来之前,会主动协助被保险企业进行财产转移,这样不仅减少了保险赔款,也减少社会财富的损失。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前提是洪水不像地震,它具有较强的可预警性,通过对上游水情的观测,就能够对下游的洪水风险进行预警,为转移财产、减少损失提供了可能。
另外,为应对农业巨灾风险问题,我国从2011年开始建立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制度要求保险行业在正常年份,要从农业保险费收入中按照一定的规则,提取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通过这一制度,形成资金积累,一旦发生巨灾损失,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巨灾风险损失,稳定保险行业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