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于促进重大疾病保险快速发展,提升消费者对重大疾病保险的认识、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革新,现行规范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需要加以修订和完善。

  为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推动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在中国银保监会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对2007年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进行了修订,并于2020年3月底在保险行业内征求了意见,吸收采纳了部分合理意见建议,形成《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现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定义修订工作较前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一是优化疾病分类,建立起重大疾病分级体系;二是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三是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对消费者来讲,修订后的重疾定义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赔付条件更为清晰合理,引用标准更加客观权威,描述更加规范统一。

  在定义修订过程中,中国医师协会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了紧密联动的合作机制,指导其医师健康管理与医师健康保险专业委员会,组织多家三甲医院多学科医学专家学者,先后召开3次医学专家论证会,确保重疾定义修订符合医学最新实践。在今年1月,双方联合召开了重疾定义修订医学专家评审会,组织相关医学专家认真严格把关,顺利完成评审工作。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定义修订征求意见工作的第二阶段,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开展,期待社会各界人士和专家学者为规范修订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推动规范内容更公平、更科学、更合理、更严谨。

  下一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将继续深入合作,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依托医师健康管理与医师健康保险专业委员会等相关专业组织力量,进一步完善定义规范修订版内容,做好定义规范修订版的最终评审、发布、解读和实施等工作,并共同探索建立和完善重疾定义规范修订的长效工作机制。

关键词阅读: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中国医师协会 重大疾病保险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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