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人寿1亿资金投资债券等固收类产品

  3月25日,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人寿”)发布认购“光大永明资产永聚固收1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公告显示,3月24日,光大永明人寿盈余账户认购光大永明资产发行的“永聚固收1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据悉,光大永明资产永聚固收1号,为固定收益类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范围包括:境内流动性资产,主要包括现金、货币市场基金、银行活期存款、银行通知存款和剩余期限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逆回购协议;境内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包括债券型基金、金融企业(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短融、超短融、中期票据和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不动产、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产品资产总值的80%。

  该产品的管理费率为11.5BP/年,按照光大永明人寿投资该产品金额1亿元计算,预计每年产生管理费收入为11.5万元,6.5年存续期间累计管理费收入约为74.45万元。

  从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发布的《2018-2019保险资产管理业调研报告》来看,保险公司资产配置多以固收类为主。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1月份保险业经营数据来看,1月份,保险行业资金运用余额167245亿元,同比增长12.69%。其中银行存款占24948亿元,同比增长5.15%;债券占56881亿元,同比增长15.84%。由此可以看出,银行存款和债券投资累计占总资金运用余额的48.93%。

  今日,银保监会发布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保险资管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

  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

  非因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十五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

关键词阅读:光大永明人寿 固收类 投资 债券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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