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保鱼被罚195万 早期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领罚单

  1月14日,“多保鱼”因早期“无照经营”被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处罚195.34万元,原因是“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

  公开资料显示,“多保鱼”隶属于杭州凡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声科技”)。尽管凡声科技已于2019年通过子公司投资控股取得了全国性保险经纪牌照,但取得前的经营行为违反了《保险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必须获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业务许可证”的规定,因此受罚。

  随着人们越来越习惯于数字化消费场景,保险销售也在向线上转移,自媒体保险营销平台成为保险机构触达客户的新“桥梁”,但背后的风险也不可小觑。

  对消费者教育有一定积极意义

  但仍需谨防误导

  场景流量大以及获客成本低等优势,使得一些布局较早的自媒体保险营销账号受到了资本的青睐,如“深蓝保”近日获得了小米科技投资、“多保鱼”于2019年9月完成超2亿元B轮融资。

  与此同时,自媒体保险营销账号还将各保险公司的产品信息公开化,减少了信息不对称;揭示产品劣势和注意事项,降低了消费者受误导的可能;根据不同条件对产品进行筛选、对比,甚至个性化定制,有效节省了消费者时间成本。

  诚然,这些账号对普及保险知识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由于门槛较低,也不乏极个别账号贬低同业,力捧自家产品,乃至出现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合规风险不容忽视

  自媒体保险营销平台的图文、视频消息大多用词夸张激进,行文结构“套路”满满;对于同一产品,不同营销平台的说法可能大相径庭,甚至同一营销平台前后说法自相矛盾的现象都存在。另外,在收取了广告费用的情况下,自媒体保险营销平台所做的产品测评客观与否也值得考量。

  上海昱淳商务咨询资深精算师徐昱琛表示,互联网保险同线下保险一样,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现象,需要被规范,保证营销宣传资料和服务保障内容一致。

  监管在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理性选择保险产品的同时,也发布了一系列政策为自媒体保险营销平台划定了参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红线。

  2019年12月13日,《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明确规定仅持牌机构自营平台可从事保险销售,“第三方网络平台”作为“营销宣传合作机构”,且其发布的营销宣传内容需由保险机构进行审核及书面确认。

  因此,与销售存在“擦边球”关系的自媒体营销号必将面临重大整改。同时,营销宣传用词将需要更小心谨慎,与保险机构说法严格统一,否则将面临严重罚责。

  2019年12月25日,《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自2020年1月25日起施行。《通知》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当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提出了八项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主要包括: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活动;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不得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信息等。

  《通知》发布以来,已有5家公司的8位保险从业人员因朋友圈不当宣传保险销售内容被合计罚款13.5万元。

  尽管自媒体保险营销平台也面临困局,比如“低成本获客”越来越难等,但在监管制度不断深化、细化的同时,做到合规合法仍是第一要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王国军判断,未来,对保险中介行业及互联网保险的严格监管和整顿还会继续,严格按监管部门的规则开展业务是底线,绝对不可触碰。

关键词阅读:保险营销 保险中介 通知 保险销售 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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