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保险业:115张罚单 罚款近1400万元!

  2019年的保险业以“从严监管”收尾。

  据《国际金融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19年12月份,银保监会、各地银保监局对保险机构共开出115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达1371.7万元,两项数据相较于前一个月大幅增加。

  财险公司罚没超六成

  从单月罚单数量来看,2019年12月,银保监会、各地银保监局对保险机构共开出115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全年罚单数量最多的月份。从单月罚单金额来看,2019年12月共计罚款1371.7万元,仅次于2019年1月份的2070万元。

  其中,财险公司在2019年12月共领走63张罚单,合计罚款875.7万元,占总罚款金额六成以上;人身险公司(含寿险、健康险公司)领走23张罚单,合计罚款310万元;中介机构收29张罚单,共计罚款186万元。

  华夏人寿领最大罚单

  2019年12月,共有10家财险公司被罚。其中,平安产险领走17张罚单,共收罚款301万元;人保财险领走19张罚单,共收罚款148.7万元;阳光产险领走12张罚单,共收罚款193万元。

  同时,当月共有5家人身险公司被罚。其中,人保寿险领走13张罚单,共收罚款125万元;华夏人寿领到该月单张最大罚单,为103万元。

  财务不真实为重灾区

  从被罚原因来看,“财务数据不真实”高频出现。统计数据显示,115张罚单中,因财务数据不真实领罚单的有24张,罚款金额累计426万元。

  比如,阳光产险合肥中心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50万元;平安产险合肥第一支公司、平安产险合肥第二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各被罚30万元。

  此外,平安产险吉林中心支公司和中华联合财险松原中心支公司均因虚列营业费用,被停止接受机动车辆保险新业务三个月。

  除了上述原因外,给予或承诺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利用业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等,也是受罚的主要原因。

  河南、安徽最“猛”

  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2月,河南银保监局、安徽银保监局惩罚力度最大,一个月内,两者分别开出24张、22张罚单。

  《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安徽银保监局在2020年还在加码严监管。2020年1月2日,该局一口气公布了16张罚单,合计罚款166万元。

  具体来看,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因存在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被罚20万元,时任2名责任人被罚11万元;中国人寿合肥分公司因存在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及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罚款40万元。再加上相关负责人的受罚金额,此次中国人寿合计被罚91万元。

  国华人寿安徽分公司因存在客户信息不真实情况,安徽阜阳中心支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情形,被安徽银保监局分别处以30万元、20万元以及10万元罚款,时任5名责任人被罚15万元。国华人寿合计被罚75万元。

关键词阅读:保险 罚单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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