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响水爆炸事故 责任险缘何不到位?

  响水之殇,安全之痛。

  2019年3月21日,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78人遇难,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间接经济损失更无法估量。近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最终认定,这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尽管事故性质明确、相关涉事人员被问责,但江苏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深刻反思和严肃整改仍在继续。

  同时,原本应对企业安全生产起到稳定器和安全阀作用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在本次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中凸显保障不足的问题,也在保险行业引起强烈震动和深刻反思。

  责任险保障缺口大

  “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在一次会议上曾指出,“保险业在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方面不足,没能参与到企业治理、特别是风险高的企业的治理当中来。”保险业参与不足,主要指的是安责险的保障存在缺口。所谓安责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

  此次事故中,肇事企业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曾投保了企业财产保险、安责险和公众责任保险。其中企业财产保险保额3.22亿元,但安责险中雇主责任保险保额仅为4940万元,公众责任保险保额更少,仅为1350万元。此外,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共有职工198人,但在安责险中仅有158人投保,并没有达到全员投保的要求。

  在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所处的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内,投资亿元以上企业有68家,但投保了安责险的企业只有34家,仅占企业数量的一半。

  “相对于财产险为风险兜底理赔,安责险覆盖面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保险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风险管理职能。”一位保险公司人士向记者坦言。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理赔工作情况汇报中,江苏银保监局对事故总结指出:从本次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来看,还需要进一步发挥安责险的功能作用。

  今年4月底,记者进入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实地采访。此时距离爆炸事故发生已经过去一个月了,但空气中仍弥漫着化学品散发的刺鼻气味。正值梅雨季节,当天一度下起大雨,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告诉记者,部分已泄漏的化学品遇水极可能给园区周边土壤水质带来损害。环保专家也指出,此次危险化工品爆炸所带来的环境损伤可能在十年之内都难以完全恢复,将对当地的生产生活造成旷日持久的影响。

  人保财险盐城支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此前,江苏省政府曾出台了相关强制安责险的规定,但没能实现全覆盖。仅仅是政府倡导而非强制的环境污染责任险投保情况更不乐观,因为企业的保险意识还没能达到应有的水平。”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就没有投保相关的环境责任保险。

  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晶提供了一组数据:2018年,盐城市保险行业总保费规模为176亿元,保险密度(人均保费金额)为2400元/人左右,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约为3.2%。但行政隶属于盐城市的响水县保险密度只有900元/人,保险深度仅为1.2%,保障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

  政府应加大安责险推动力度

  数据显示,我国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造成的特别重大事故,从2010年占比9%升至2019年的50%。2018年,江苏省GDP以9.26万亿元的规模位列全国第二;同时,继续保持全国第二的化工大省身份。一旦发生事故,危险化工品生产所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负面影响都是极其巨大的。

  事实上,早在2011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就发布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江苏保监局关于在全省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意见的通知》,对高危行业推行安责险给予明确的政策要求,随后全省各地多次发文推动安责险制度的建立。就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前一个月,江苏省多部门还印发了《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计划建立健全重点领域的安责险制度。

  尽管政府态度明确,但安责险的整体覆盖率却不尽如人意。江苏省2018年安责险总保费收入为1.66亿元,仅占当年财产险收入的0.18%。原因在于,相较于财产的有形,“责任”看似无形。安全生产事故具有损失大、外部性强等特点,故企业抱有“此类事故发生概率小”的侥幸心理,往往不愿主动投保。

  一位企业人士坦言,有些企业把参保仅仅看作是完成政府下达的任务,或者只是为了办理有关证件的需要,申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后,便中断续保。有些企业将每年投入的保费视为成本支出,在企业控制成本时,就轻易将其砍掉。

  国际经验表明,涉及公共安全的险种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环境,离不开政府的强制推动或财政补贴。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一个月后,江苏银保监局向江苏省政府提交了推动全省安全责任保险的建议,并作为提案提交给江苏省政协,希望政府更加重视安责险在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所能发挥的积极作用。

  保险业事前风险防范管理不应缺位

  “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保险业在现场救援和快速理赔工作上的表现可圈可点。截至目前,保险业对事故的预计赔付金额达8.99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的45.27%。但保险业的事前风险防范管理是否到位?这是保险业界应该深刻反思的问题。

  一位盐城资深保险业人士告诉记者,企业投保安责险和企业财产险后,保险公司通常的做法是制作一张问询表,通过问询表形式对企业进行常规的风险管理。除了投保前验检,一般每年保险公司会对企业做三次风险防控检查,夏季主要防风防汛,冬季则主要防火。由于安责险的保险标的是“责任”,涉及到企业内员工伤亡、伤害的责任赔偿,因此相比财产险,保险公司对投保安责险的企业会增加更多检查内容。

  保险公司大小规模不同,对风控的重视程度和管理手段也有所区别,但不乏风险管理不到位的现象。与盐城响水化工园区仅一河之隔的滨海化工园区一家医药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企业每年都会足额投保安责险以及企业财产险,对员工也会进行岗前培训以及日常安全生产培训。但对于保险公司是否会定期来企业查访以及如何排查风险等情况,该负责人则语焉不详。

  Globex亚太区总经理Thomas Gu介绍称,在美国,保险公司十分强调风险防控管理责任。对于安责险,保险公司会根据工厂的安全管理状况厘定保费、费率,承保之前和承保期间都会定期对企业进行风险勘查。如果工厂的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保险公司或者拒绝承保,或者会要求提高保险费率。此外,企业必须按照资产状况进行全额投保,否则在相应的惩罚性条款约束下,在出险时不能得到全额赔款。所有危险化工品生产企业都受到保险规则的严格约束,保险公司也对风险管理履职尽责。

  对于安责险来说,其首要功能就是事故预防,即要突出一个“安”字。今年8月27日,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在要求企业投保的同时,对保险机构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提出强制性规范要求,重点指向保险机构在事故预防服务当中不作为、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使之与强制企业投保相对应,强化了保险公司的安全保障责任。

  “所有保险公司肩上都有沉甸甸的责任。”前述盐城资深保险业人士表示,对于保险行业来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次莫大的教训。保险公司还需要提高整体的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加强队伍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保险公司在风险管控上的专业性。

关键词阅读:责险 爆炸事故 风险防控 责任险 人保财险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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