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拟75亿底价出清幸福人寿 原有股东均或无缘接盘

  中国信达出清幸福人寿股权有了最新进展!

  日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发布消息称,中国信达以75亿元底价转让幸福人寿51.66亿股股份(50.995%股权),据此估算,幸福人寿估值约为150亿元。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经办人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从该项目目前三千多的点击量来看,足以表明资本和市场对幸福人寿的高度关注。但因该项目正式挂牌才一天,所以意向投资人暂未明了。

  “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要求,幸福人寿原有股东中,没有任何一家股东符合意向投资人要求。”有知情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透露。

  溢价近8%

  据介绍,幸福人寿成立于2007年11月,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注册资本为101.3亿元,职工人数4400人。

  从经营业绩来看,该公司2018年营收105.13亿元,净利润-68亿元,总资产678.4亿元,总负债631.7亿元。截至今年二季度,该公司营收71.9亿元,净利润-2.1亿元,总资产636.4亿元,总负债584.9亿元,所有者权益51.5亿元。

  根据今年3月31的评估基准日数据,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69.7亿元,也就是说,此次转让底价75亿元,较评估价值溢价为7.6%。

  为什么是75亿元?

  有业内人士称,保险公司的估值与其注册资本、业务规模、分支机构数量等并不存在显性的正相关关系,更多地取决于收购完成后该股东的地位,如果资本方谋求第一大股东之位,甚至控股权,则必然付出相应的控制权溢价。

  方正非银分析师左欣然认为,不管是保险公司还是其它公司,估值都是基于它未来价值增长来判断,凡是能影响保险公司价值增长的要素,都是估值的决定因素。

  经济学者宋清辉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保险公司被出售,估值多少的标准一般需要看其内含价值,即要看该保险公司有效业务价值的内生增长,也要看其新业务价值带来的外延增长。简言之,就是要看有效业务预期回报、新业务带来的外延增长等两个指标。

  原有股东或接盘无望

  项目显示,转让方已向幸福人寿其他股东发送关于股份转让以及征询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书面通知,截至目前,部分股东未明确表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要求,幸福人寿原有股东中,并没有任何一家股东符合意向投资人要求。

  据项目介绍,此次产权交易接受单一主体受让和联合体受让,单一主体或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关于保险公司股东资格的规定与要求。

  其中,采用组成联合体方式受让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3名,并且应至少包括一名战略类以上的意向受让方。

  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股东具体为四类,为综合考虑持股比例、资质条件和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划分:

  财务Ⅰ类股东,是指持有保险公司股权不足5%的股东;

  财务Ⅱ类股东,是指持有保险公司股权5%以上,但不足15%的股东;

  战略类股东,是指持有保险公司股权15%以上,但不足1/3的股东,或者其出资额、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保险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控制类股东,是指持有保险公司股权1/3以上,或者其出资额、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保险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控制性影响的股东。

  根据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幸福人寿持股5%及以上的股东共五家,中国信达(持股50.995%)、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182%)、深圳市亿辉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271%)、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185%)、深圳市拓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104%)。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控股股东拟退出外,第二大股东三胞集团因债务危机导致所持幸福人寿14.18%的股权已被悉数冻结、质押。第三、第五大股东也出现了股权被质押的情况。

  另外,北京某资深业内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从三胞集团目前情况来看,不排除其通过出售幸福人寿股权来化解当下债务危机。”

关键词阅读:底价 信达 价值溢价 接盘 股东资格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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