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医保有新策: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为1万

  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丽水市医疗保障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确了大病保险向困难人群倾斜的相关政策,为丽水的困难群众提供更有力的医疗保障。

  文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待遇方面:着力提高困难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包括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由2万元降到1万元;提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5个百分点,由60%提高到65%;取消建档立卡人员的大病保险支付封顶线。

  服务方面:着力提升困难人员的服务可及度,通过统筹医保经办资源和优化医保结算系统,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实行一窗受理、一站结算、一次办结,为贫困人口做好主动服务工作。

关键词阅读:医保 大病保险

责任编辑:窦晓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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