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杜绝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4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坚决杜绝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通知》(下称“《通知》”)。
银保监会透露,近期个别保险公司违反《通知》要求,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形成风险事件,暴露出保险机构在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管理、从业人员管控以及风险处置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通知》强调,各家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是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对保险行业诚信形象和社会稳定都会产生不良影响,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对此,银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重点针对所属机构及从业人员销售资质、产品准入、业务隔离、备案管理、分类处置等内容,梳理检查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机制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总公司要切实按照监管要求,自上而下督促层层建立从业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管控制度,落实管控责任。
银保监会还要求,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深入开展自查,以省分公司为单位,针对重点人员全面排查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问题。
《通知》同时对自查作出了时间限定。各保险公司省分公司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向当地银保监局书面报告自查情况。
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总公司要切实负起风险处置的主体责任,发现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进行人员、业务和风险隔离,坚决防止相关风险扩大扩散。
此外,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依法经营理念、风险防范思维以及合规守法意识教育,以案示警、现身说法,切实提高基层机构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
下一步,各银保监局要加强对辖区内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行为的监管,对落实监管要求不到位、自查走过场的机构,要列为现场检查对象;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快速反应,有力有序化解,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在去年的4月25日,银保监会下发了风险提示,提示消费者需防范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银保监会提示称,一些保险从业人员假借介绍保险产品名义,向消费者推销P2P等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本高收益”引诱消费者出资购买,有的甚至构成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
针对该现象,银保监会对广大金融消费者作出三点提醒。一是要核实资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二是细读合同,确认产品属性;三是理性消费,不受“保本高收益”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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