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责任保险首度回应质疑 称正在抓紧增资扩股

  自从被媒体爆出2018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为负值以来,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责任保险”)就站在了风口浪尖上。

  一月底,长安责任保险披露了2018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随之各种负面新闻接踵而来。对此,公司在大多数时间选择了缄默其口。直到日前,针对2018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公司在接受《投资者网》调研时,首度正面回应了质疑。

  长安责任保险向《投资者网》表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偿付能力不足风险,正抓紧按照董事会通过的增资扩股方案,落实增加注册资本补充偿付能力工作。相关投资协议近期将予以正式确定,并启动有关增资程序。目前,公司现金流正常,能够确保公司履行正常理赔义务,有效保证公司客户和相关债权人权益。

  受累P2P 偿付能力持续报警

  1月30日,长安责任保险发布的2018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长安责任保险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52.6%,与第三季度的-41.50%相比,偿付能力再度预警。

  对此,长安责任保险解释说:“四季度,我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变化主要受相关履约保证保险业务影响。公司对本季度新增逾期未还款涉及的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全额予以立案,并按照保险合同和公司理赔程序正常结案处理,同时,公司对相应的抵押资产转入追偿处置程序;此外,四季度末公司对尚未到期的履约保证保险业务,根据监管规定计提保费不足准备金,以应对未来赔付风险。”

  长安责任保险于2007年9月29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业,总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2亿元。

  虽然是国内第一家专业责任保险公司,但长安责任保险业务与普通财产保险公司并无本质区别。作为一家规模不大的保险企业,长安责任保险的业绩,除2010年、2012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略有盈利之外,在其余年份均出现亏损。

  据长安责任保险方面透露,公司在去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大幅下降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公司保证保险业务的赔款垫付增加,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准备金约4亿元;二是公司投资出现亏损。

  保证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需在约定的条件和程序成熟时方能获得赔偿的一种保险方式,其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就是贷款合同的借款方和贷款方,保险人是依据保险法取得经营保证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

  其实,导致长安责任保险暴雷的保证保险业务大多与P2P平台相关。P2P平台相当于投保人,平台贷款方是被保险人,保险人则是像长安责任保险这样的保险公司。

  简单通俗地说,当平台贷款方不能按期还款时,保险公司要履约代偿并依法取得抵押物。

  据公开资料显示,与长安责任保险达成合作的P2P至少有10多家,包括存利网、精融汇、土豆金服、融金所、微财富、钱保姆、好利网、予财网、和信贷、邦融汇等。

  增资扩股已成当务之急

  2018年12月,长安责任保险收到来自银保监会的监管函。银保监会对长安责任保险采取了三大监管措施,一是责令增加资本金,加快完成增资扩股工作;二是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除车险和责任险以外的新业务;三是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长安责任保险在《2018年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公司主要通过投资资产变现的方式保障流动性,计划向合作资金平台转让投资资产的方式缓解流动性。另外,公司已将流动性风险上报董事会,后续现金流主要靠增加资本金。”

  《投资者网》注意到,长安责任保险的净现金流已从第三季度的负3000多万元转为第四季度的正6000多万元。

  更值得注意的是,就在长安责任保险急于增资扩股的同时,原有股东也在急于脱手。

  日前,长安责任保险的第二大股东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2.75亿股通过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转让价为3.3亿元。但至今尚无明确的接手方出现。

  实际上,在长安责任保险现有14家股东中,仅有安徽省投资集团和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是国有企业股东,而后者持股比例仅为0.62%。

  显然,长安责任保险在吸引到新的、有实力股东之前尚难摆脱困境。

关键词阅读:责任保险公司 长安 增资扩股 投资者网 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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