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数据”管理车险乱象 银保监会严监管举措落地
金融界保险频道讯 今日(1月21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车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显示,为进一步加强车险业务监管,整治市场乱象,维护车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下一步商业车险改革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银保监会要求各银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业协会,中国保信,做到以下5点:
一、各财产保险公司使用车险条款、费率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以下行为:
(一)未经批准,擅自修改或变相修改条款、费率水平;
(二)通过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变相突破报批费率水平;
(三)通过虚列其他费用套取手续费变相突破报批手续费率水平;
(四)新车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费率。
二、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管理,确保各项经营成本费用真实并及时入账,严禁以下行为:
(一)以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等方式套取手续费;
(二)以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等方式套取费用;
(三)通过违规计提责任准备金调整经营结果;
(四)通过人为延迟费用入账调整经营结果。
三、各派出机构按照职责,依法对辖区内财产保险公司车险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一)各派出机构可在银保监会内网“部室导航-财险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专栏查询各财产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相关材料。
(二)各派出机构查实财产保险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车险条款、费率的行为后,按照授权对相关财产保险公司采取责令停止使用车险条款和费率、限期修改等监管措施,依法对相关财产保险公司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建立对会员单位投诉举报的受理、核查制度,对于涉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条款、费率的违法违规线索,应及时报送银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
五、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及时、准确上传相关数据至车险信息平台。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建立车险费率执行相关数据的监测机制,对于财产保险公司出现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应及时报送银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
- 公用事业要涨价?六部委为地方政府提供政策支持
- 电信运营商持续加大智算投资,算力需求持续增长,上游光器件供需或趋紧
- 钨系产品价格持续走高,我国在供应端具有主导权,券商看至18-20万元/吨
- 华为全力打造鸿蒙为全球第三大移动操作系统,下游伙伴主要有四类
- 国家级及地方性政策密集出台,低空经济腾飞基础设施先行
- 发改委推动所有增发国债项目6月底前开工建设,基建投资、设备更新需求有望加速释放
- 煤炭产能储备制度+供给端收缩预期+高分红属性,机构建议关注煤炭历史性配置机遇
- 银行一季度业绩为全年中相对低点,关注市场对红利品种的配置需求及三条递进主线
- 中高端机床市场需求旺盛,设备更新+海外需求向好双轮驱动
- 船舶出口额同比增超110%,机构称新一轮大周期已至船舶优质资产性价比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