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率先设立首支200亿元“救市”资管产品

  上周监管层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险资入市的政策文件,本周已经得到落实。

  10月29日,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寿资产”)宣布,设立保险行业首支专项产品“国寿资产—凤凰系列产品”,参与化解优质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积极服务实体经济。

  据悉,“国寿资产—凤凰系列产品”已经在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完成登记,目标总规模200亿元。国寿资产表示,将按照市场化原则,发挥国寿资产专业化投资能力,以股权和债权等灵活多样的投资方式,向有前景、有市场、有技术优势但受到资本市场波动或股权质押影响,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优质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支持。

  虽然险资入市动作已经开始,但是今日股市还是出现了下跌。

  北京一位保险业资管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真的救市利好已经开始,但是大盘却依然不理智,可能是缺乏基本面支持所致。”该人士认为,“目前其实是最佳的进场机会。今日国寿资产的200亿元救市资金只是开始,规模并不大,事实上,来自券商以及其他保险公司的救市资金可能远远大于当前的预估。” 国寿资产是第一支救市险资,预计会有越来越多保险资金跑步入场。

  另有一家保险公司资管人士透露,虽然一些保险公司暂时没有设立专项产品的计划,但是“抄底”行动已经开始。

  从政策面看,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于10月19日表示,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

  10月25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为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提供长期融资支持,维护金融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65号,简称《通知》)有关要求,10月29日,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称:

  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专项产品前,应当按照《通知》第八条要求将产品登记申请材料电子件提交至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

  其中,产品登记申请表应当按照本通知附件格式填写,产品名称中应当包含“专项产品”字样;产品登记申请表、产品合同及产品募集说明书应当加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公章或授权业务章;托管协议应当加盖协议双方公章或授权业务章,未完成用印的可先提交加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公章或授权业务章的托管协议草案。

  二、专项产品登记过程中,中保登公司根据申请材料的完备性情况,可以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提供补正材料或说明。

  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确保提交的信息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中保登公司于申请材料齐备后2个工作日内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反馈登记结果。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通过指定方式查询办理进度及登记结果。

  五、中保登公司就登记完成的专项产品出具登记通知书。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收到登记通知书后方可发行专项产品,产品要素及相关材料应当与申请登记时保持一致。

  六、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自收到专项产品登记通知书之日起至专项产品发行前,产品要素或相关材料需要变更的,应当及时向中保登公司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补充提交专项产品要素变更报备表和相关材料。中保登公司于申请材料齐备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变更登记结果。

  七、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公司设立专项产品,登记事宜参照本通知执行。

  八、专项产品设立后的信息报告事宜,由中保登公司另行通知。

关键词阅读:人寿资产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救市 通知 国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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