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市场缺乏退出约束 一味扩张规模将进入死循环

  今年以来,保险市场出现了增资潮,而上半年的亏损面较去年有所扩大。转型阵痛期之中,不少险企都显露出发展疲态,市场上关于引入退出机制的呼声逐渐加大。

  资金规模扩大

  所谓保险市场退出机制,是指保险公司由于某种原因不再存续经营,终止保险业务,撤出保险市场。

  据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已有15家险企获得了银保监会的增资批复,增资金额超过266亿元。去年同期则只有8家险企获批增资,金额共计95亿元。发债方面,目前有7家险企获批发行资本补充债券,金额达到445亿元。去年则只有3家险企获批发行债券170亿元。

  另外还有多家险企的资本增加方案正待银保监会批复,其中有的险企已是连年亏损,偿付能力情况堪忧。

  记者了解到,险企资金紧张情况较去年严重的原因,多是处于转型阵痛期的缘故。人身险方面,万能险产品受到打压,保障型产品盈利尚未体现;财险方面,车险价格战被抑制,反点现象管控加严等,增加了险企的现金流压力。

  而观察转型成果,多数人身险企加大了保障产品占比;车险目前也实行了报行合一。但真正具有竞争力的特色化、专业化产品还是鲜有出现。

  一方面找不到发展突破口,另一方面固有的运营方式不能产生盈利,监管严格加之自身缺乏竞争力的情况下,险企的发展仿佛逆水行舟。鉴于连年亏损或盲目扩张的情况时有产生,市场上关于引入退出机制的呼声逐渐加大。

  市场暂缺退出体制

  我国保险市场暂缺退出机制,而险企缺乏破产约束会带来不少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公司的破产与承保绩效高度相关,若没有退出机制进行约束,有些绩效差的公司便只片面追求规模以拉动数据,而非真正意义上的转型。

  另外,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则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保险市场“只生不死”的情况下,股东们只要保险牌照在手,手里的股权就可以溢价出售,对公司经营失去重视。

  “容忍和救助只能暂时缓解公司的财务困境,”朱俊生表示,只要原先的经营模式没有改变,“扩张—亏损—再扩张—更大亏损……”的局面将难以逆转。同时,还会为公司道德风险的滋生提供土壤。

  从监管层面来看,朱俊生进一步指出,监管部门对风险严重的公司难以真正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结果造成了风险监管执行不力,执行标准不一,削弱了风险监管的权威性,使得一些高风险的公司仍然在继续玩着扩张的游戏。

  “因此,必须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市场退出机制,”朱俊生表示,“要以硬性的市场约束促使保险公司要摆脱‘规模偏好’与‘保费冲动’的梦魇,将重点放在提高保险资源的配置效率上面来,即发展的重点是核心价值定位的回归、结构的调整和效率的提升。”

  广西保监局先行试点

  市场退出机制缺乏并非没有引起监管注意,早在2016年时,广西就试行了退出机制。《广西辖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退出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中指出,制定指引的目的在于规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退出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该《指引》中明确了三种退出途径,分别为主动退出、劝导退出以及强制退出,并分别设立了触发条件。

  其中主动退出设立的条件是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3年以上且连续多年管理水平低、经营质量差、服务能力弱、业务下滑、财务亏损、队伍涣散,且改善无望。

  强制退出的触发条件为:行政许可被依法撤销、撤回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自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劝导退出的触发条件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因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或严重扰乱当地保险市场秩序、服务能力严重欠缺、不具备经营基本条件等情形。

  同时,广西保监局还建立监测预警机制,设计26个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评价结果将各保险分支机构进行划分与监察。

  记者了解到,在进行了两次征求意见后,正式的《指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还规定了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应当每半年开展一次分支机构市场退出分类评价。

  根据广西保监局的公告,自试点实施起至2017年7月,其已向5家公司发出风险提示函,并有共计52家分支机构退出市场,其中主动退出33家,劝导退出19家,有效地促进了公司经营理念的转变和服务能力的提升。

  而今年1-5月,广西保监局则先后对存在不良分支机构的公司分别下发监管函1家次、风险提示函2家次、约谈公司高管3家次责令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劝导退出存在严重问题的分支机构7家。

关键词阅读:保险市场 市场退出 市场退出机制 保险消费者 市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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