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两名代理人入职用假学历证书 公司被罚款3万

摘要
平安人寿城北营销服务部未严格审核学历证书,即与两人建立保险代理关系。被浙江保监局罚款3万元。

  金融界保险频道讯 8月14日,浙江保监局发布浙保监罚〔2018〕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城北营销服务部(以下简称“平安人寿城北营销服务部”)未严格审核学历证书,即与两人建立保险代理关系。被浙江保监局罚款3万元。

  浙江保监局表示,经查,平安人寿城北营销服务部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未准确登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料。

  2017年11月,2名个人代理人在办理入司手续时,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浙江分公司”)提供了伪造的高中学历证书。平安人寿城北营销服务部未严格审核学历证书,即与两人建立保险代理关系。平安人寿浙江分公司将上述两人以高中学历录入公司系统并留存了伪造的高中学历证书,导致未准确登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料。2017年11月至检查日,两人共销售保险7单,保费合计44318.55元。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人员笔录、学历真伪情况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登记信息、业务清单、保单信息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综上,浙江保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平安人寿城北营销服务部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监会令2013年第2号,下同)第二十条,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决定对平安人寿城北营销服务部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

关键词阅读:平安人寿 代理人 假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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