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文应对人口老龄化:奖励二胎家庭 发展养老保险

  金融界保险频道讯 近日,辽宁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下简称《规划》),规划透露,辽宁将完善生育家庭税收、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探索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和配偶陪产假制度等。

  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政策

  《规划》显示,将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等全面两孩配套政策。完善生育家庭税收、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探索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政策,减轻生养子女负担;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和配偶陪产假制度。鼓励雇主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提供灵活工作时间安排及必要的便利条件,支持妇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符合条件的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

  应对老龄化 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

  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多渠道筹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落实国家出台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保障范围。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按规定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落老年人给予救助。

  加快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完善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预防、医疗、康复、护理等相衔接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医疗服务体系。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企业,加快形成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养老服务产业集群。支持养老服务产业与健康、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支持相关行业、企业推进老年人适用产品、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落实人才引进 放宽大中城市落户条件

  加大海内外人才引进力度,推动辽宁逐步成为人才净流入省。加快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以产业发展带动就业机会增加,夯实引进人才基础。围绕辽宁振兴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实施《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重大人才工程“兴辽英才计划”,培养引进优先发展的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工程与制药、航空航天、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急需的创新型领军人才和高水平研发团队。实施“博士后培养集聚工程”,对博士后工作站单独或联合招收的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按规定给予项目经费资助,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辽宁工作可直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充分利用辽宁省与江苏省、沈阳市与北京市、大连市与上海市对口合作机制,采取科技咨询、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科研团队助力辽宁振兴。加快推进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大胆创新、先行先试。进一步放宽大中城市落户条件,努力吸引外省人口和人才在辽宁落户。

  努力吸引省内外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辽宁就业,增加在辽宁就业率高的生源省份的招生计划;提高在辽宁就业率高的学校省内招生计划比例,确保省内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辽宁就业率达到85%以上。完善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增加辽宁中等职业学校对部分省(区、市)生源招生计划和专业数量。完善引进人才出入境、落户、长期居留、养老、住房、就医、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创业扶持等配套措施,对国家和省相关部门重点引进的外国高层次专家,公安机关可按规定为其优先办理R字签证;符合办理永久居留条件的,可按规定优先申请办理永久居留手续。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走出去”在海外建立研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办学活动。   

  据《规划》主要目标显示,辽宁省在2020年,妇女总和生育率将达到1.4,总人口达到4385万,人口总量保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到2030年,妇女总和生育率达到1.8,总人口达到4500万,人口总量保持与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相适应的合理规模。为实现主要目标,解决辽宁省人口均衡发展问题,政府提出了系列重点任务:努力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保障劳动力有效供给;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人口空间布局;促进重点人群共享发展。

关键词阅读:辽宁 人口老龄化 奖励 二胎家庭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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