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获准发行10年期资本补充债券 规模不超180亿

  金融界保险频道讯 近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告显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於本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的批准。本次发行资本补充债券为十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五年末本公司具有赎回权。

  保险公司补充实际资本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包括股东投入、上市和再融资、盈利积累、发行债务性资本工具和保单责任证券化产品等。其中,债务性资本工具包括次级债券(次级定期债务)、资本补充债券等。

  2015年1月,央行和保监会联合下发《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这为险企添融资新渠道。据了解,资本补充债可在央行的监督管理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这种方式流动性更高,投资者容量更广,保险公司多了更多银行等重要的融资对象,更有利于筹资。

关键词阅读:保险集团 资本 固定利率债券 赎回权 央行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