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康人寿增发1.4亿股引入3家新股东

  根据公告,本次增资的新增股东为武汉汉口北商贸市场投资有限公司、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家公司分别持股5500万股、5440万股、3400万股。

  近日,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弘康人寿”)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发布增资公告。据悉,本次增资新增3家股东,增发共计1.43亿股股份,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1.434亿元。

  根据公告,本次增资的新增股东为武汉汉口北商贸市场投资有限公司、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家公司分别持股5500万股、5440万股、3400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4.81%、4.76%、2.97%。

  公告称,本次投资资金源于合法的自有资金,并非使用任何形式的金融机构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资金。据了解,弘康人寿成立于2012年7月19日,由7家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金10亿元,总部位于北京。公司现有股东并未参与本次增资。增资后,原有股东的股份将被稀释。

  股权结构变动:

  数据来源:《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

  记者注意到,公告中对于为何增资、增资的用途等未作说明。《国际金融报》就此向弘康人寿方面询问,但对方表示:“对此情况不了解。”此外,记者试图联系相关股东,但截至发稿,暂未得到回复。

  偿付能力呈下滑趋势或是弘康人寿此次增资的一大因素。弘康人寿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去年公司4个季度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能力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数值一致)分别为154%、130.75%、139.93%、123.84%。

  据记者了解,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据记者了解,对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的保险公司,原保监会可将该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监管措施。

  另外,据《国际金融报》记者查阅,弘康人寿2017年1至4季度的净利润分别为3672.92万元、-1735.72万元、4723.52万元、-6.48万元。

  对于为何偿付能力下降等问题,《国际金融报》记者联系弘康人寿相关负责人,但对方表示,“不方便透露。”

  根据保监会《关于2017年SARMRA评估结果的通报》,弘康人寿2017年SARMRA得分为75.43 分。其中,风险管理基础与环境15.81分,风险管理目标与工具7.66分,保险风险管理7.79 分,市场风险管理6.86分,信用风险管理7.42 分,操作风险管理7.11分,战略风险管理8.28分,声誉风险管理7.00分,流动性风险管理7.50 分。

  在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改进措施及报告期最新进展中,弘康人寿称,2017 年第一季度,公司收到《关于反馈2016 年SARMRA评估情况的函》后,立即启动整改流程,针对存在问题及不足进行逐项梳理,通过召开部门协调会的形式确认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责任部门;2017年第二季度,公司继续完成问题整改及准备开展2017年的自评估工作,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等方面入手,注重整改效果,夯实风险管理基础,不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2017年第三季度,公司接受上海保监局现场评估,公司采取边评估边有序整改的方式,不断提升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2017 年第四季度,根据上海保监局反馈的具体评估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整改要求等进行及时整改和完善。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向楠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一般来说,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以上是比较稳健的,而不到150%,甚至接近100%,不能算是好的情况。弘康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接近100%,故公司想要增资。”

  但依靠新股东“补血”,真的可以解决公司问题吗?

  王向楠认为,通过增资提高偿付能力是可行的,也是相对于削减业务而言,公司短期内偿付能力达标和继续运行的积极做法。可以解决公司的燃眉之急,也为继续发展提供基础,所以帮助是很大的。

关键词阅读:弘康 偿付能力 国际金融报 保险风险管理 增资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