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虚列费用、谋取不正当利益 华凯保险销售被罚68万

  3月22日,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下称“华凯保险销售”)因“二宗罪”,收到浙江保监局开出的两张罚单。

  其一,2016年8月至2017年上半年,华凯保险销售与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及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具体为:华凯保险通过现金支票的方式,提取佣金893460.17元存入员工账户,随后转账支付给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个人银行账户。对此,浙江保监局决定对华凯保险销售罚款14万元,对华凯销售总经理梁松作出警告并罚款4万元。

  其二,虚开劳务费发票。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华凯销售浙江分公司为向部分车商和担保公司支付销售费用,通过杭州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诸暨市某劳务承包有限公司虚开劳务费发票套取资金共计3056458元。上述劳务公司在扣除开票费用后将资金支付给了相关车商和担保公司。对此,浙江保监局决定对华凯保险销售罚款36万元,对相关负责人方军、高林江各罚7万元。

关键词阅读:保险销售 保险兼业代理

责任编辑:申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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