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规定识别客户身份 民生保险遭央行罚款共38万

  金融界保险频道讯 近日,央行对民生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民生保险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遭央行处罚。其中,对民生保险处以35万元罚款;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罚款。

序号 企业或
个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1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银管罚〔2018〕3号 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发布)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的规定履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以35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名相关责任人 银管罚〔2018〕3号 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发布)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的规定履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关键词阅读:识别客户身份 民生保险 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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